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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屋了,多了一些虛坪出來

juinn99 wrote:
回應傳中說的A大(0...(恕刪)


我何時變名人了? 呵~~~
所以我順著你的話說啊, 說那些人可能投資客.
那你是否能說明, 為何現在住戶串連鬧得越來越大? 都沒自住戶抗議嗎?
你也不能否認 ,如果地目的問題, 以後要脫手, 別人可以這者個理由砍很大, 不是嗎?

ANTARCTICA wrote:
我何時變名人了? 呵...(恕刪)


A大你別客氣了,01房地產就你最有名了

買房子是自己住的,因此地點/格局/生活機能才是最需要考慮
沒考慮以後轉手的問題,因為都是自住,因此不像投資客有賣不出去的問題
PhotoCap,願~帶給每個家庭美好的回憶
請問大大
所有的優點都是對的
但是聽說現在此社區有辦公室的人搬入了
員工約十人
難保不會有更多加辦公室搬進
以後大概就會在下午看到一些媽媽在樓下帶小孩及公司員工在樓下大廳和客戶談事情或員工健身或踏青
因上班的都還沒回家
但在那邊的都還在上班
出入份子不複雜嗎
坪數多出來會很高興嗎?
老實說我會想到,建築公司連房子的設計圖都會畫錯,
多出那麼多的坪數,那我覺得這個房子根本蓋的亂七八糟的
連最基本的設計圖都畫不好,房子因該也是偷工減料吧
小心以後會漏水
昌益是在預售時一定就知道有雨遮了, 因為我在看預售屋時,看格局圖就有問銷售員陽台外推後做什麼用途
如果我不想外推可不可以

銷售員說:建設公司會統一蓋雨遮...........plaplapla.....

所以這個東西並不是送的,而是沒有明確告知
et_vovo wrote:
昌益是在預售時一定就知道有雨遮了, 因為我在看預售屋時,看格局圖就有問銷售員陽台外推後做什麼用途
如果我不想外推可不可以銷售員說:建設公司會統一蓋雨遮...........plaplapla.....所以這個東西並不是送的,而是沒有明確告知


其實不能怪建設公司的人, 由上文可以看出你對於"陽台", "雨遮"好像都沒搞清楚喔...
樓主~
建議你先算一下公設比~如果公設比(不含建商贈送的虛坪)在30%以下~依照一般銀行估價方式是以公設比30%為限~超過部份不予鑑估~如果依照這個模式~就表示公設比30%以下是可以借錢的~也就是說是有價值且借的到錢的~所以多出的虛坪就算賺到了~
以個人例子~權狀登記坪數比當初買的時候多了2坪(建商送的)~公設比未超過30%~以現在房價@31萬~我多賺了62萬~所以提供參考!!
現在才知道建商還有這招
所以昌益芬蘭有一些賣屋廣告
號稱每坪14萬
如果包含車位還有這些多出的公設 還是賺很大囉

先預售 然後調高價格 最後再灌公設
真是照顧投資客的建商 難怪賣得嚇嚇叫
一品大觀的優點 強在 地理位置 居中 去哪裡都方便
不過 我也覺得 昌益 最厲害的一點是他拿的到 別人拿不到的地目 來蓋房子~
譬如 一品大觀 這種地目 或是 芬蘭那裡~ 有此一說 他規劃案子 回饋周邊道路空地 最多 對市容有幫助 所以 市政府准建. 不知是真是假.

另, 我想 地目 所衍生 住戶品質 會是 未來一品大觀 價值是否能守住的關鍵. 管委會的運作是否會因地目的影響而不易管理? 如果沒有影響, 那管委會只要夠強勢 把一品當住宅管理, 未來應該不會變差才是 ~
良心的建議
如果要拿來住
不要去考慮一品大觀
一品大觀目前已經確定有人拿來當做辦公室用
大約是十人至二十人規模的公司
開公司一定會有客戶,業務等等的上門
如果你要拿來當住家,請問出入那麼複雜,
你敢讓你的女兒,老婆單獨坐電梯嗎?
你敢讓她們去地下室開車嗎?

有沒有可能從管委會去做限制?
應該是不可能
因為拿來當辦公室是合法的
而拿來住是非法

可想而知,慢慢的會有人拿來當理容院,當撞球間等等
從癡有愛則我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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