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

請問房東有權要求房客交出自己打的另外一把鑰匙嗎

市集達人 wrote:
但如果你留著通行証或是磁卡,又或者是去複制通行証或磁卡呢?

flycode wrote:
拿你的備份鑰匙做壞事的酒肉朋友被抓到,要負刑事責任,可能要坐牢被關,
因你沒把備用鑰匙交回給房東,你要負擔連帶責任,連知情的房東也要負連帶責任。
但若房東不知情則可撇清連帶責任,只有你要負連帶責任。(連帶責任可能只有民法的賠償)

刑法第306條第1項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有犯法行為才犯法
契約有定才違反契約

這樣看起來

問題還是在契約上
樓主沒有違反契約就可以不用理
連"找不到"這樣的謊話都不用說
"持有鑰匙"或"重製鑰匙"在台灣並沒有罪

==
其他問題

如果A跟B是夫妻, 住家房子是A的
你去租房時
"B"打了一把鑰匙給你
請問合法嗎?

如果A跟B是男女朋友或是父子
是不是有差別??

鑰匙都不是房屋所有人打的
也不是親手交給你的喔

大家租房時, 都有親眼看過房屋所有的證明嗎???
我在大陸每次都有看房產證,
在台灣一次都沒有看過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問題還是在契約上
樓主沒有違反契約就可以不用理
連"找不到"這樣的謊話都不用說
"持有鑰匙"或"重製鑰匙"在台灣並沒有罪...(恕刪)


所以我說啦!

有很多事,法律上也許沒有嚴謹規範,但在台灣就是會有很多有趣的詭辯.

就像Costco可以退貨,原意是為了保護消費者,但就是會有人拿來爛用.

在歐洲租屋多年,還真沒有在外面打過鑰匙的,有一次拿磁卡去複制,還被要求出示屋主的同意書.

我也不知道歐洲是否有法律規定能不能打租屋處的鑰匙或磁卡,但那是一種對原屋主所有權的尊重.

不過,這樣的討論也好,也許以後,在租屋合約上就會多了一條"禁止複制鑰匙"的規定也說不一定.

市集達人 wrote:
其實我不是很懂這和<白馬非馬>邏輯有什麼關係.

就樓主的行為看來,和下面的行為沒兩樣.


1.去和運租車,順便複製了搖控器和鑰匙,還車時,要交出嗎?反正換搖控器和車鎖是和運的責任(誤)

2.去台東住民宿,民宿老闆只給了一把鑰匙,但為了我和朋友方便,去複製了另外一把,退房時,要還嗎?反正換鎖是民宿老闆的責任(誤)

3.在公共場所租了一個寄物櫃,複製了一把鑰匙,退櫃時,要還嗎?留著也許以後還可以用吧!(誤)其實我不是很懂這和&...(恕刪)


你去租車會順便複製搖控器和鑰匙?
你去住民宿會去複製了另外一把鑰匙?
你去用了寄物櫃會去複製了一把鑰匙?

是想要蓄意犯罪才會這樣做吧~一般人應該不會這樣做吧

就事論事,而不要用近似詭辨的方式來討論~得罪請包涵

jipy911 wrote:
你去租車會順便複製搖控器和鑰匙?
你去住民宿會去複製了另外一把鑰匙?
你去用了寄物櫃會去複製了一把鑰匙?

是想要蓄意犯罪才會這樣做吧~一般人應該不會這樣做吧

就事論事,而不要用近似詭辨的方式來討論~得罪請包涵


你說到重點了,"蓄意"犯罪...

所以前面才有一堆討論,針對退租而留鑰匙的動機和後果.

你認為為這三件事而留複製鑰匙是"蓄意犯罪".

同樣的,退租而不把複製鑰匙還給房東難到不有可能是"蓄意犯罪"嗎?

說到詭辨,其實我真不能了解為何有人會支持樓主留複製鑰匙就是了.

市集達人 wrote:
同樣的,退租而不把複製鑰匙還給房東難到不有可能是"蓄意犯罪"嗎?
說到詭辨,其實我真不能了解為何有人會支持樓主留複製鑰匙就是了....(恕刪)

請問拿到複製鑰匙對房東有何好處? 有犯罪動機的人不會再去複製一把?
不管你是想撇清責任, 或是真的為了安全著想, 邏輯上, 實務上, 完全說不通

頭腦清楚又不想換鎖的房東, 根本不需要在意前任房客複製幾把鑰匙, 而是要詳盡告知下一任租客這把鎖的風險, 不是花時間在一些表面卻又完全沒意義的事

市集達人 wrote:
你說到重點了,"蓄意...(恕刪)


我並沒有支持"蓄意"把備份的鑰匙留下來而不給房東
就像我租房子有打一把給我老婆,我退租時也沒有給房東,但也沒有"特別"蓄意"不給房東啦!
搬離之後,鑰匙就丟了~
我又沒要去作賊闖空門,留著也沒用~就像我去租車也不可能去備份鑰匙呀~
但我真的要去做賊,就再多打一把~另一把寄回給房東也行呀

事情並不是非黑即白~有時只是每個人的選擇~

至於版大所提房東是否有權要求房客交出自己打的另外一把鑰匙...
是否有涉法律問題我不知~
一般人當然都會寄回給房東啦,畢竟人情義理,又何須計較太多,
當然也會有人很懶不想寄回去,說鑰匙丟了,我想也是他的一種選擇吧~

另外,先前提到沒將鑰匙交回,日後發生竊案會有涉嫌之疑~
之前好幾位大大都提過了~不管有沒有交回,都一樣會被懷疑吧~前好幾任房客也都有可能呀~
交回只是防君子不防小人吧~誰知道到底多打了幾把?

純討論,我並沒有支持那一方哦~因為我覺得都只是選擇而已~

若有得罪,請見諒~

播摩拳兒 wrote:
我人根本不在台北
他還要求我明天要寄回去給他

我覺得很不合理
明明是我自己出錢打的鑰匙
還要我自己出運費寄給他

市集達人 wrote:
說到詭辨,其實我真不能了解為何有人會支持樓主留複製鑰匙就是了.

我不支持樓主留複製鑰匙

但我支持樓主等房東親自來拿鑰匙
或房東付運費


市集達人 wrote:
其實我不是很懂這和<白馬非馬>邏輯有什麼關係.

就樓主的行為看來,和下面的行為沒兩樣.


1.去和運租車,順便複製了搖控器和鑰匙,還車時,要交出嗎?反正換搖控器和車鎖是和運的責任(誤)

2.去台東住民宿,民宿老闆只給了一把鑰匙,但為了我和朋友方便,去複製了另外一把,退房時,要還嗎?反正換鎖是民宿老闆的責任(誤)

3.在公共場所租了一個寄物櫃,複製了一把鑰匙,退櫃時,要還嗎?留著也許以後還可以用吧!(誤)


您的比喻並不合理

畢竟樓主是2個人租房子, 而房東只提供了一副鑰匙, 而且在房東知情的情況下, 打了一把

1. 租車的話只會有一個人開車, 這與樓主有兩個人要住房子的情況不同

2. 一般人民宿會住幾天 ? 租房子又會住幾天 ?

3. 使用寄物櫃會去複製鑰匙 ? 理由為何 ? 這跟樓主的初衷根本完全不一樣吧 ?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刑法第306條第1項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有犯法行為才犯法
契約有定才違反契約

這樣看起來

問題還是在契約上
樓主沒有違反契約就可以不用理
連"找不到"這樣的謊話都不用說
"持有鑰匙"或"重製鑰匙"在台灣並沒有罪

這我前面已經回覆過了! 樓主若有複製鑰匙,當然有違反契約!
----
租約裡有個很普遍的條款,就是搬離後要恢復原狀,
除非鑰匙/鎖頭是房客自備,否則房東提供的鑰匙/鎖頭,也是房東出租的"動產"之一,

房東給你的鑰匙原本只給你一支,卻被你複製成好幾支,
你就有義務把該鎖頭的鑰匙,恢復為只剩一支的原狀,

一支鑰匙沒幾塊錢,但一個鎖頭則要幾百到幾千元。

退租時,你可以把你所知的複製鑰匙,全都在房東面前毀損,或送給房東用,
雖然舊房客也可假裝沒複製鑰匙,但這是在說謊,上了法院就是所謂的偽證罪。
----

若房客把鑰匙複製100支,房客把鑰匙視為自己的財產,又隨意放置或送人,
使房東購買之鎖頭毫無安全可言,你說房客該不該解決複製鑰匙的問題?
複製1支鑰匙有這問題,複製100支鑰匙也一樣,只是問題大上100倍。

另外,在刑事上無罪,不代表民事上就不能控告房客要賠償財產損失,
就算契約上沒寫搬離後恢復原狀,
當備份鑰匙被房客拿走,房東要求返還或把備份鑰匙毀掉,舊房客又不理,
迫使房東必須花錢更換鎖頭,才能維持既有安全,
房東同樣可民事訴訟控告舊房客,要求支付更換鎖頭費用,及在交涉過程中無法出租的損失。
民事只是賠錢而已,不用被關,只要有足夠的證據,房東贏的勝算相當大!

遇這種狀況,大多是房東認賠換鎖頭,否則上法院告人要花不少時間,
但一個巴掌不會響,死硬房客就可能會遇到死硬想把你告到底的房東。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刑法第306條第1項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有犯法行為才犯法
契約有定才違反契約

這樣看起來

問題還是在契約上
樓主沒有違反契約就可以不用理
連"找不到"這樣的謊話都不用說
"持有鑰匙"或"重製鑰匙"在台灣並沒有罪


這我前面已經回覆過了! 樓主若有複製鑰匙,當然有違反契約!
----
租約裡有個很普遍的條款,就是搬離後要恢復原狀,
除非鑰匙/鎖頭是房客自備,否則房東提供的鑰匙/鎖頭,也是房東出租的"動產"之一,

房東給你的鑰匙原本只給你一支,卻被你複製成好幾支,
你就有義務把該鎖頭的鑰匙,恢復為只剩一支的原狀,
一支鑰匙沒幾塊錢,但一個鎖頭則要幾百到幾千元。

退租時,你可以把你所知的複製鑰匙,全都在房東面前毀損,或送給房東用,
雖然舊房客也可假裝沒複製鑰匙,但這是在說謊,上了法院就是所謂的偽證罪。
----

若房客把鑰匙複製100支,房客把鑰匙視為自己的財產,又隨意放置或送人,
使房東購買之鎖頭毫無安全可言,你說房客該不該解決複製鑰匙的問題?
複製1支鑰匙有這問題,複製100支鑰匙也一樣,只是問題大上100倍。

另外,在刑事上無罪,不代表民事上就不能控告房客要賠償財產損失,
就算契約上沒寫搬離後恢復原狀,
當備份鑰匙被房客拿走,房東要求返還或把備份鑰匙毀掉,舊房客又不理,
迫使房東必須花錢更換鎖頭,才能維持既有安全,
房東同樣可民事訴訟控告舊房客,要求支付更換鎖頭費用,及在交涉過程中無法出租的損失。
民事只是賠錢而已,不用被關,只要有足夠的證據,房東贏的勝算相當大!

遇這種狀況,大多是房東認賠換鎖頭,否則上法院告人要花不少時間,
但一個巴掌不會響,死硬房客就可能會遇到死硬想把你告到底的房東。...(恕刪)

房東只給一把當然就還一把

原狀???
房東可以保證承租時
世上只有一把嗎?
前前房客? 前前前房客?
如果他們有一把沒還 哈
照你所說
可以反告房東吧
誣告 還是 詐欺?
  • 2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6)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