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房東
我不會要妳歸還備份鎖匙
就算妳歸還了我也不會相信你沒有藏私
所以呢
出了事
列名單時
還是會把你列入
管你有沒有歸還鎖匙
至於同不同意備份鎖匙
說不同意
就真不備份?還是退租?
還是半夜找房東開門..(故意鎖匙遺失)
雅房套房鎖匙1隻2隻或許夠用
3房兩廳...家庭式的
房東該準備幾隻鎖匙給房客
歸還時..房東能相信..4-5個人的鎖匙都沒丟過...
當面折斷還他最爽啦...
一般房東如自覺”不安全”就會換鎖,
自已DIY換鎖又很便宜,
所以根本不會理會房客有無備份錀匙,
更誇張的是去電向樓主要?
以下是本人推論:
第一種狀況是:
訂約時1人?
事後卻時常住2人?
或打從一開始就有人是隠藏版?
房東不爽?
租賃期間你們又互相表明是澳洲來的人?
從此結下樑子??
第二種狀況是:
訂約時有明講要第二副錀匙,
但房東沒有第二副錀匙,
但同意樓主自行複製後房東願付$,
又因當時氣氛融洽?
樓主覺得才區區幾拾元就算了?
租賃期間你們又互相表明是澳洲來的人?
從此結下樑子??
第三種狀況是社會真實案例:
幾年前新聞媒體曾報導,
有位房客退租後,
又持備份鑰匙進入原租賃房間使用設備(住免錢的),
結果被房東發現,
一狀告上法院,
那位白目的房客當然是吃不完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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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有無其他網友想到第四種狀況,
大家推理當摳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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