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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上小孩太吵,該如何蒐證?

近鄰噪音或其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請逕撥 110 洽警察機關反映,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第 1 條及第 3 條派員查處。

所以你只要請警察伯伯三不五時去他家問候一下,我想他的聲音就會減少了
況且若真的要上法院
你有報案紀錄可以佐證
幾年前跟樓主有相同的遭遇,不過那時後是租房子....

當時抓狂起來,直接拿草蓆捲在一起,直接往天花板上一直用力頂,讓他嚐嚐被吵的滋味,重點是不用客氣....

約幾個月後樓上就搬走了...
我也很想這麼做,可是我家有裝潢天花板
所以沒辦法


請問您說的
"近鄰噪音或其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請逕撥 110 洽警察機關反映,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2 條第 1 條及第 3 條派員查處"
這個有限時間嗎??
有一定要深夜
例如12點後
或是只要它們開始跑我就可以報警
可是如果剛好警察來它們就不跑了怎麼辦

不好意思我使用這個"它"
因為在我心裡說不聽也不懂得尊重別人的人不配用人字旁的他

繼續吵吧!反正建商最樂見住戶互相怪來怪去,都不會怪到他們那邊去。全台灣有那麼大比例的人都有近鄰噪音的問題,個人不覺得這是鄰居彼此尊重或配合彼此生活習慣就可以解決的--->感覺治標不治本。
環保署噪音管制資訊網 http://ivy1.epa.gov.tw/noise/00/apply.htm
這個網站有寫哦
時間是指晚上十點以後
他只要有吵到太過份你就可以報警
警察會問你是什麼樣的吵法
就算警察來的當時他沒吵
警察還是會"關注"一下


同一間房子
前任屋主和樓下相安無事
後來的人卻吵得讓樓下抓狂
這樣也能怪到建商頭上嗎

如果近鄰噪音不是真實存在的人為問題
社會秩序維護法和環保署
也不必明文規定了

如何杜絕噪音?
法律規定得再細
建商蓋得再好(前不久樓上被判賠樓下十三萬的例子裡,可是所謂新豪宅哩)
都不如直接撲滅噪音源來得有效

事在人為
先談彼此尊重
再講彼此包容
才是治本的最好辦法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聽起來好似建商的代表...應該建商也要配合才能治本吧!是沒看到一些人已經很小心也被敏感的鄰居抱怨的嗎?之前也有住戶集體抗議建商蓋的是紙片屋 (上廁所講話隔壁都聽得一清二楚) 的新聞是沒看到嗎?

小玩子 wrote:
同一間房子前任屋主和...(恕刪)

odo08 wrote:
聽起來好似建商的代表...應該建商也要配合才能治本吧!是沒看到一些人已經很小心也被敏感的鄰居抱怨的嗎?
(恕刪)


近鄰噪音大部份的例子
好像都不是"很小心卻被敏感鄰居抱怨"
而是相反的"很不小心"

別對著我發火
也別急著幫我戴帽子啦

我只是知道"近鄰噪音"這個問題真的很困擾人
就事論事而已






請幫忙指認歹徒,感恩!http://mypaper.pchome.com.tw/bien_etre

小玩子 wrote:
同一間房子前任屋主和...(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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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連隔壁說話都聽的到的確就是建商的問題
但這個討論版講的都是樓上的人在奔跑或是故意製造噪音
如果一整棟大樓只有某幾戶有這個問題
就如我們這個社區總共有4棟 每棟27樓 每層3-4戶
那時我問總幹事總共有幾戶有這個問題
大約5根手指頭數的出來吧
您覺得是誰的問題呢???


就拿我的例子而言
樓上的鄰居壓根不覺得自己有問題
繼續讓自己的孩子在家吵鬧奔跑
而隔壁的鄰居則是怕吵到樓下鄰居自己自動舖好軟墊
你覺得是誰的問題???

當然建商或是有問題
但房子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可是互相尊重不也是我們人跟動物不同的地方嗎???

P.s.連狗都能教導了 人難道教不會、說不聽?????

如果是10點後可能就不行了
因為他們都是7-10間狂奔
10點後就睡覺了
可是那樣也很折磨人
看樣子只好想其他辦法了
版上有人分享在浴室抽煙或是撥放音樂之類的
只好試試看…
住在樓上的人難道真的不是人嗎?說樓上的如何的吵別忘了你家也有樓下呦,也許你本身沒注意到罷了,只要有人住一定會有聲響,除非走路都是用飄的,拿東西都不會落地,大家互相一下,不過深夜用跑的就是不對,應可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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