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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在自家停車場被撞了

停車場並不屬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以處理的範圍!

所以,請條伯伯來也沒用…
爆音、無影像…HDMI
問過警察和律師了..自有條例可以處理.畢竟保護人民財產安全也是他們的工作..
但是倒楣還要花時間處理.........

postman wrote:
停車場並不屬於"道路...(恕刪)


雖然不是交通事故
但是他人因故損害你的財物
還是可以提告"毀損罪"

警察吃案吃最兇了好不好...
前陣子親戚遇到對方酒架肇事逃逸(土城派出所處理)
警察就說,人沒受傷就算了
而且還說喝酒肇事逃逸是正常的
要是牠,也會這麼做...

牠馬的...什麼叫做人沒受傷就算了
難道一定要對方酒駕撞死人了才要受理嗎

很多公務員就是有這種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本來要去申訴牠的...
如果是我遇到...叫他吃不完兜著走
linbear wrote:
感謝各位的意見.想說...(恕刪)


繳了管理費~~表示您可以請管委會協助找出兇手
我想管委會也盡力去做
若沒有盡力去做
大可下回住戶大會可以提出討論

儘管這樣也不表示管委會就要替您負責啊
因此也不需要寒心啦
換成是您是管委 您會怎樣呢

大多都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啊
哎....我也不希望.
難道管委的車就不會被撞或是他的被撞看看..看他心情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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