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是管理員還是圍事的阿!!看這樣應該是[社區圍事專員]吧這麼敢要.樓主你買哪裡的房子?給是應該給個3600之類的..意思一下不然你都買了~不知道會不會找你麻煩!不然就像樓上說的.去他公司檢舉.讓他走路我過年後也想換房子說...中山區不想住了!!越住越沒水平
aero1tw wrote:請問住大樓社區的大大...(恕刪) 直接告訴他.....你放心....原屋主會處理的!!(本來就是原屋主的事,推給他剛好)!!1%基本上是屋主的事,你只要送個禮(一條菸,幾斤茶葉)就好了!這種明著要的你只要"弄"他他也會很難看,了?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雖然有的人也覺得應該要送點什麼給管理員,但是我還是很難同意這是"應該"的,畢竟是因為大家都生活在同一社區,才彼此打個招呼分享一下喜悅,如果因為大部分的人都給,就變成理所當然的,是不合理的(應該也不合法吧),除非住戶公約裡面有明文規定這項目。久成陋規就是一種姑息。我想我會視情況決定的,頂多表示一點小心意而已,而且以後我要小心堤防這個傢伙...
aero1tw wrote:.雖然有的人也覺得應該要送點什麼給管理員,但是我還是很難同意這是"應該"的..(恕刪) 其實他也沒有義務告訴你屋主的聯絡方式,也不是他"應該"做的不是嗎?就當答謝他為這段"姻緣"所略盡的綿薄之力,這樣想就比較"應該"謝謝人家囉!況且進了社區是先敦親睦鄰還是先樹敵呢?雖然他其實沒啥太大威脅,頂多說說難聽話罷了....所以禮貌的送個"小禮物"(別讓他覺得你是好野人或盤子,將來他起歹念你就在名單上一般像這些管理員都是抽菸或喝茶葉的,現金別超過3600元(真要包現金還要一付你很恩惠的樣子喔)除此之外也不太需要太怎麼互動啦,不過如果因此讓他不爽,小心提防是對的!!反正要弄走他不會是一件難事的!!(畢竟和氣生財啦,但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嘛真敢!!包一萬是我們在包的,什麼時候變成你們的行情了............
aero1tw wrote: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恕刪) 不要給哪是三小陋習 規矩等哪有買方在給佣金的就算找正常的仲介我沒看過買方要付錢給仲介當紅包要付錢給中間人都是賣方沒有買方在付的還應該勒冷靜下來多想想吧那遊覽車司機載遊客去買東西全車的人不就要給紅包笑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