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nt wrote:那第二顆電表供電是由第一顆前拉出來還是另外從台電再拉一條過來對於負載是否有幫助...(恕刪) 基本上,二顆電表的電力來源都是同一條台電電線,甚至同一排住家的電力電線都是同一電線來源.差別是,只用一顆電表,可能是你家裏的電力過度使用,電線會過熱熔化走火而引發火災(通常是開關或保險絲會先跳掉).出事責任是你家負責...用了二顆電表,因為屋內電力分散了,所以屋內不會有事....會有事的是台電的變電箱,責任是台電的....
yapi1101 wrote:請教一下...為何要分電表? 是哪個部分會變便宜啊...??...(恕刪) 如果你家每期(月)的用電量在330度以下,沒有什麼差別.(以目前來說)如果超過不少的話,電費會貴很多....因為我國的電費是累加制的,用的愈多,愈貴....之所以用330度來分,是因為不破110度的,應該很少,而111~330度的,為了省錢而去申請電表....似乎不合成本($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