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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更新目前狀況..已調解完..第二頁有我的感言..][請問]對於樓上漏水的存證信函問題~

現在劇情發展更詭異了~
我剛回到家就看到又有一封我的信..
調解委員會的...
二樓住戶申請調解...
我真是搞不懂他到底是想怎樣~~

其實我現在比較在意的是對於當初我們雙方的口頭協議到了調解現場
我該怎樣陳述比較好呢?
是跟他裝傻到底還是據實說出?如果我說當出有約定但我們的約定是有但書的~
可是如果他否認我們有說過8月初到8月15施工的約定...
那我不就糗大了....?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本惡..該死的科技~
gima wrote:
現在劇情發展更詭異了...(恕刪)


你的鄰居在想什麼....怎麼調解他都得修吧.....而且調解完成是要簽和解書的,那個有法律效力

我曾陪我姊(她被人撞到)上過調解委員會,基本上那個地方就是像菜市場,有超乎想像多的人在那裡進行調解,我和姐姐總共跑了二次才達成協議....花了二個月,沒有錯,和解不成再開會也要隔上一個月....所以,您可能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這是第一點

另外,調解委員基本上每天都要調解好幾場,所以陳述時盡量要有條理一點,另外,要帶上對你有利的證據,如漏水現場照片之類的,你和你鄰居的交涉過程照實說就行了,還有要表現的有風度有禮貌些,不要動氣也不要在對方說話時插嘴

以我姐的車禍為例,基本上就像是市場買菜殺價一樣,第一次開會就聽我們雙方陳述意見,確定對方也承認肇事後,調解委員就要我們下次來時各自提出我們的要求就散會了,因為對方沒有找保險公司的來,我們也沒有帶醫療費單據....第二次就直接問雙方的條件(錢),你來我往幾分鐘雙方都同意價碼然後就和解簽名了....

當然車禍和樓主的狀況出入很大,可能沒有什麼可以參考的,我想樓主一定要搞清楚你的底線和要求,因為對方很笨的寄了存證信函來給你,你可以拿這個信函和你家漏水損害的照片證明確實錯在對方(這個很重要),另外你也要強調,對方根本沒有修好漏水,還有這個情形已經存在兩年,兩年來一直有告知對方但是對方一直推託

我的建議是向調解委員要求對方要修好漏水並且負擔所有款項,雖然你有答應過負擔部分工程款的事情,你也可以明白說法律上應該是對方要完全負責,甚至是因為漏水所造成的損害對方都要負責,你可以明白的告訴調解委員你想照法律來,你也可以告訴調解委員當初願意幫忙負擔三萬多,怎麼可能會在意那一萬,但是他根本沒修....而且法律上你也不必付

只要對方承認有漏水,他頂多只能要求你幫忙負擔修繕費,那就看你要不要幫這個忙,這點就看你了
謝謝各位的建議..基本上長期抗戰我是無所謂了~因為這漏水的情形已經兩年了~
現在只是爭一口氣...

我自己這麼想..是不是如果沒有白紙黑字的口頭約定..到了現場各說各話就等於沒有~
所以就照實陳述漏水事實要求賠償~?

那麼我去調解現場是不是要準備什麼對我比較有利呢?或是人?
當然照片是必須的..只是還有什麼要特別注意的呢?
謝謝~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本惡..該死的科技~
我家的情形!!還跟版主一模一樣....
上去跟他說明"是浴室造成我家天畫板漏水"....
卻換來他說"房子那麼久了,又不是我把水管用破,為什麼要我負擔這維修價錢"
還真是傻眼了...水管明明就是你家在用呀!!你不修好那樓下的該怎麼辦....
基本上,只要你不滿意對方或調解委員開的條件,就不要答應,調解失敗並不會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但是同意調解又反悔到時上法院是很不利的,所以只要不接受對方的條件,就別簽字,這點千萬要記得

在我老姊車禍調解事件結束後有遇上一位長輩,他說了一句話我覺得滿有道理的,他說調解委員不會幫你主持公道,他只想解決問題!

當初我姐在派出所前面被撞,肇事者在警察面前表現的很有禮貌和負責任,但之後完全不理不睬,後來警方找他來他也想盡辦法推託,本來我們想像上了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像法官一樣幫忙主持公道之類的,但並不完全是這樣,調解委員就是問明原因後直接問我們想要對方賠多少......我們根本沒有心理準備也無法回答!不過對方也沒料到調解委員也不在意他的說詞,也直接問他開車撞到人願意賠多少?對方也傻眼.......對方顯然想要賴也沒想到找保險公司出險也說不上來,不過不曉得是不是當我們在說明事情經過時對方不斷插嘴,所以調解委員還滿和顏悅色的告訴我們下次把醫藥費和各種損失列個清單來向對方求償,然後告訴對方開車撞人想耍賴是不對的,下次找保險公司的一起來,然後就散會了...第二次就直接看了我們的條件,然後跟對方說這個條件很合理,要求對方簽字和解....然後我們就被晾在一邊就看那個調解委員和保險公司代表不斷勸說他簽字....最後事情就這樣被搞定了,兩個月之內真正開會處理的時間不到一個小時就結束了

我們還蠻滿意這個結果,但是調解委員的處理方式確實跟我們當初的預計有些出入,確定責任之後用直接了當的方式解決...不過我們覺得對方的態度可能也是關鍵因素,第一次開會我們說話對方不斷插嘴時,調解委員就很明白的告訴對方,他想幫我們解決問題不想聽他吵架......

所以我在猜想,樓主也許也該先把事件責任歸屬先釐清,好笑的是對方的存證信函其實剛好證明對方是有過失的(要不然幹麻要求你分擔修繕費),因為你我也不曉得對方申請調解的要求和目的是什麼要開會當場才知道,不過只要占了道理應該就立於不敗之地了

總而言之,不滿意對方的條件或要求,就別答應簽字就是了


嗯嗯~謝謝各位的建議~
不過...看來上調解會運氣的成份還挺重要的樣子...
該怎樣陳述自己的立場應該要好好想一下了!!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本惡..該死的科技~
嗯嗯~謝謝各位的建議~
不過...看來上調解會運氣的成份還挺重要的樣子...
該怎樣陳述自己的立場應該要好好想一下了!!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本惡..該死的科技~

我看版主只提到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
請問版主有再看一下第12條的規定嗎?

第12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
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
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依據第12條的規定,除非您有證據證明漏水是因為可歸責於您二樓鄰居的是由所致者,
不是因為管線的問題,否則修繕費用是要共同負擔的。
既然對方已經申請調解(由於相鄰關係所生爭執起訴前是強制要先經過調解程序的,所以也不排除對方是提起訴訟),建議樓主就準備後相關事證,以證明您的鄰居需要負擔所有費用,否則就藉著調解的機會,談好費用分擔的比例;此外,針對漏水原因要如何認定,以及如何找施工廠商,還有施工期限等事項,都要在調解時談定,否則調解內容不完整,到時要求履行時會發生很多問題,讓對方可以找到很多藉口不履行,不可不慎。
這方面我知道~
所以前幾天我有打給要給他家施工的師父..
說是他家浴缸沒有裝溢水管~(這是其中一間)
另一間是聽師父說浴缸排水破裂..
並不是共同管線~
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
只要他家使用浴室我家就會漏水..(如果是幹管或是共同管線是不會"時漏時停的")
謝謝你的提醒~我會注意你所補充的事項!!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本惡..該死的科技~
目前已經調解完畢了...但還是忍不住上來講一下~~
今天的調解我發現到樓上住戶不但邏輯思想有問題..眼睛也有問題..
今天上調解會我一樣是照實陳述我們當初的約定..我也說"空口白話沒有簽定約定..你說你的我說我的有什麼意義?"
結果發展跟我想的一樣~對方也有上網查資料有看到我在的發文..就列印出來給調解委員看說"應該是我的發文"..說我當初確實有答應他要支付三分之一的款項..

想到就很好笑~對方還覺得我中計了~急著要拿出文件..

這也就是說他承認我的發文內容~
但他怎麼眼睛會自動跳過我文內的 " (但當天談的詳細內容是說找我們當初的那一家防水公司105000的三分之一..且於八月初~最晚八月十五施工..) ".......

調解中委員也一直跟對方說理應是你二樓要全額支付~且要負責修繕一樓的損害~怎麼今天人家沒要你賠你還要人家幫你出修繕費用?不過他還是充耳不聞..還覺得修好漏水受惠的是我家~所以我家理應"情面上"要幫他支付部份費用..

不過最後我爸人太好~不想我一直弄這些事上法院等等的...決定拿一萬給他了事......

希望漏水能就此止住..
這事告訴我以後人不要太好..對人太好只會讓對方拿著雞毛當令箭..
我真想告他到底..還很大言不慚的對我說這是誠信問題...
對付這種人以後根本不用跟對方談..直接照片拍一拍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就對了!
但前題是要清楚自己的立場~不要像我家二樓那位自己理虧還有臉申請調解要我支付修繕費用!!

另外多謝各位朋友的幫忙支持!!
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人性本惡..該死的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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