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hpxoha0801 wrote:這幾年陸陸續續看到版...(恕刪) 應該是輪到我們"社區"了.... "市政府"要求更換防火門 ~合格的大門防火檢驗證明包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與「原型式試驗報告書」。僅有門板材質無法直接稱為合格防火門,必須包含門框、五金與門弓器等整組系統通過認證,且門扇應貼有合格的商品檢驗標識(R字軌)。
李松打虎 wrote:首先我也是社區主委 我來跟你說 不是你社區主委要求你換而是政府現在消防法規開始嚴格查緝,你社區30年前也許就沒這項規定但現在就必須要有這個規定,年度消防安全可能會納入不依規定改善,要被罰, 這是政府規定 不是你家主委要你換 先清楚明白這件事情而且現在台北市 家門不能往外開 也不得加第二道門如果你家的門是往外開的 都要拆 ! 台北市有這規定?公司所在住商混和大樓才通過3~4年一次"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跟 年年的消防安檢也沒說要拆第2道鐵門/外開大門不溯及既往有重新申請室內裝修的才要符合現行法規或是公司行號要獨立申報消防檢查 要符合現行法規住家 是 不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