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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水下水道工程,守法住家變冤大頭?!

你們只要是連棟透天,有一戶不做就不用做了,要議員協調吧
香菜大肉包

對,如果我們堅持不做,我們就會變成眾矢之的,但協調這種事原本難道不該是政府要負責的嗎?為什麼轉嫁給民眾去承擔>

2023-06-04 22:41
jutfq

這個問題不再你們,你們要硬起來,不要被吃死死

2023-06-06 0:43

香菜大肉包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臺中市...(恕刪)


提訴訟。

權益靠自己維護。
香菜大肉包

您是指先堅持不做,等罰鍰或公文來時提行政訴訟嗎?

2023-06-04 22:42
香菜大肉包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臺中市...(恕刪)


請問樓主家是已經施工了嗎? 我也有相同的困擾。

我們這巷一整排化糞池都在後面且只有我這戶沒有增建。他們肯定不拆後面。

不過 我在想怎麼可能不拆後面 改走前面接管 難道要穿過地樑?

如果可以前面接管 後面接管 自由選擇那麼簡單 那怎麼會有拆後面的問題。

誰家前面出入口不足75公分施作空間?
老爺不要太用力 wrote:
請問樓主家是已經施工...(恕刪)


我們目前還未施工,所以一切還未定。

據目前我接收到的資訊,跟您交流,但可能不是很全面或有誤解,也歡迎指正分享。

原則上,一般都以化糞池所在位置做考量,幾十年以上的建物的化糞池大多在後巷,所以採後巷接管,近幾年的建案則是知道政府有這規劃,所以蠻多新建案或新的裝修案都會把化糞池移到前面,至於是否法規有規定,我還沒研究到那邊 XDD

另外,是否強制接管、拆除違建,則視各地方政府的政策和執行力而定,但我在網上看到其他縣市政府大多都是後巷強制接管,民眾自拆建物讓出施工空間,也不知道為什麼臺中市這麼與眾不同><

而接管,一定是整條作規劃,不可能只有你家走後面、其他人走前面,所以我跟您一樣,如果要接管就會被迫走前面。

至於管線怎麼走,就要看您化糞池的位置,如果是在住家後面、旁邊又有室外的側道,就可以L的方式拉到前面,避免室內施工受到影響,但也會遇到跟我一樣的問題,就是L的管線費用可能要自己負擔;若是您家的化糞池在室內廁所下面,可能就會遇到進屋內施工的問題,同樣的,室內拉管到前巷的費用,還是要自己負擔。

而埋管到底要埋多深、會不會有安全上的問題,老實說,我詢問過現場人員,他們也只是叫我放心,但實際上房子的安全性說到底也是屋主自己承擔。

我覺得最無法理解的地方是,明明我們合乎規定,也願意配合後巷施工,為什麼是因為周圍鄰居不拆增建要走前巷,而要我們被迫負擔走前巷的高額費用?

再次重申,我們合乎規定且願意配合、我們合乎規定且願意配合、我們合乎規定且願意配合!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至少應該要有配套方案不是嗎?所以守法是笨蛋?

而且溝通協調部分完全丟給我們住戶,而唯一合法的我們卻成為其他鄰居眼中的異議份子~

莫非是因為市府沒有能力解決強拆問題,所以就要犧牲我們「少數但合法者」的權益嗎?高接管率就是這樣來的?

台南市四年前也是為了接管和環境考量!
大家都退縮自拆增建的部分!
兩排房子僅有三戶不退!
前後也發了好幾次函文!
一拖就拖到現在了,根本沒下文~
搞得我們自拆的像傻瓜一樣
努力發呆~努力思考~
香菜大肉包

對~感覺守法的都是笨蛋!!!

2023-07-07 21:39
little06 wrote:
台南市四年前也是為了接管和環境考量!
大家都退縮自拆增建的部分!
兩排房子僅有三戶不退!
前後也發了好幾次函文!
一拖就拖到現在了,根本沒下文~
搞得我們自拆的像傻瓜一樣



我是在台南,我老家連棟透天最近才做

我們大家都防火巷違建XD

不過整排10戶也都同意拆了,大家都老鄰居了蠻好講話的,一起施工比較便宜XD
香菜大肉包

我們隔壁的住戶是一直強行說服我家配合,一開始就不停放話,但是自己都不吃虧,其他的住戶則是自掃門前雪.....真是千金難買好鄰居~

2023-07-07 21:43
nung

看似為民好,實質只發包搞錢而已,預算應該都有下來,但執行時順便割一下韭菜,政府真有心的話直接想辦法規劃新都,避免未來再有類似的情行,台灣地震頻繁,之前連在一起蓋主要是考慮安全第一,幾十年都沒有事,未來

2023-11-18 4:28
香菜大肉包 wrote:
我們目前還未施工,所...(恕刪)


我也來分享一下,因為近期換我們這邊在施工(進行中),我們是社區型透天,半年前水利局第一次開說明會,鄰居大家也是討論得沸沸揚揚,因為一整排24戶整區48戶,也只有少數沒有增建,大家就會"自行"商議要施作前巷汙水,特別我們這邊大多是長輩老人家,你知道的,長輩就是大家的意見全部都要遵守,不能有特例,不然婆婆媽媽會把你說的喪盡天良、老鼠屎、惡鄰居....。

到第二次說明會,水利局及承包商直接告知要做後巷汙水,及拆除施作的細項.....他們一樣要摸摸鼻子遵照進行打除,對於沒有增建的我們,從一開始就只要微笑應對就好。

就連後面女兒牆有的要拆、有的不拆,也很有趣,因為女兒牆約20公分,若拆除,你就有多20公分的土地使用權;若不拆,保留女兒牆,就是20公分+75公分施作汙水,等於讓出95公分的土地給政府施作
但各自有各自的考量,簡單說,就是不用照著大家說的做,只要照著規定走,之後你只要笑看鄰居就好了。這就是施工上法律上懂與不懂的差異。
香菜大肉包

是的,當初很氣的點之一就是政府把球推給我們,說要我們自己協商,他們也沒辦法~ 而且最近有聽說一種說法,現在才開始施工的住家大部分都會走後巷,因為政府的經費不夠了....我想說這不是政府規劃的問題嗎

2023-12-20 17:28
政府的施工不用錢.但事後有所謂的污水處理費含在水費單.來單就跟用水費一樣價格.比如500基本.處理也是500.你想要抗議也沒轍.另類搶錢.
台灣一堆違建根本不拆,對比這些佔了便宜的違建,
所有的合法建築都算是冤大頭!
小老百姓只能苦吞,看要不要同流合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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