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不要太用力 wrote:
請問樓主家是已經施工...(恕刪)
我們目前還未施工,所以一切還未定。
據目前我接收到的資訊,跟您交流,但可能不是很全面或有誤解,也歡迎指正分享。
原則上,一般都以化糞池所在位置做考量,幾十年以上的建物的化糞池大多在後巷,所以採後巷接管,近幾年的建案則是知道政府有這規劃,所以蠻多新建案或新的裝修案都會把化糞池移到前面,至於是否法規有規定,我還沒研究到那邊 XDD
另外,是否強制接管、拆除違建,則視各地方政府的政策和執行力而定,但我在網上看到其他縣市政府大多都是後巷強制接管,民眾自拆建物讓出施工空間,也不知道為什麼臺中市這麼與眾不同><
而接管,一定是整條作規劃,不可能只有你家走後面、其他人走前面,所以我跟您一樣,如果要接管就會被迫走前面。
至於管線怎麼走,就要看您化糞池的位置,如果是在住家後面、旁邊又有室外的側道,就可以L的方式拉到前面,避免室內施工受到影響,但也會遇到跟我一樣的問題,就是L的管線費用可能要自己負擔;若是您家的化糞池在室內廁所下面,可能就會遇到進屋內施工的問題,同樣的,室內拉管到前巷的費用,還是要自己負擔。
而埋管到底要埋多深、會不會有安全上的問題,老實說,我詢問過現場人員,他們也只是叫我放心,但實際上房子的安全性說到底也是屋主自己承擔。
我覺得最無法理解的地方是,明明我們合乎規定,也願意配合後巷施工,為什麼是因為周圍鄰居不拆增建要走前巷,而要我們被迫負擔走前巷的高額費用?
再次重申,我們合乎規定且願意配合、我們合乎規定且願意配合、我們合乎規定且願意配合!
(因為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至少應該要有配套方案不是嗎?所以守法是笨蛋?
而且溝通協調部分完全丟給我們住戶,而唯一合法的我們卻成為其他鄰居眼中的異議份子~
莫非是因為市府沒有能力解決強拆問題,所以就要犧牲我們「少數但合法者」的權益嗎?高接管率就是這樣來的?



香菜大肉包 wrote:
我們目前還未施工,所...(恕刪)
我也來分享一下,因為近期換我們這邊在施工(進行中),我們是社區型透天,半年前水利局第一次開說明會,鄰居大家也是討論得沸沸揚揚,因為一整排24戶整區48戶,也只有少數沒有增建,大家就會"自行"商議要施作前巷汙水,特別我們這邊大多是長輩老人家,你知道的,長輩就是大家的意見全部都要遵守,不能有特例,不然婆婆媽媽會把你說的喪盡天良、老鼠屎、惡鄰居....。
到第二次說明會,水利局及承包商直接告知要做後巷汙水,及拆除施作的細項.....他們一樣要摸摸鼻子遵照進行打除,對於沒有增建的我們,從一開始就只要微笑應對就好。
就連後面女兒牆有的要拆、有的不拆,也很有趣,因為女兒牆約20公分,若拆除,你就有多20公分的土地使用權;若不拆,保留女兒牆,就是20公分+75公分施作汙水,等於讓出95公分的土地給政府施作
但各自有各自的考量,簡單說,就是不用照著大家說的做,只要照著規定走,之後你只要笑看鄰居就好了。這就是施工上法律上懂與不懂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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