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上面的大家回覆,那再請問一下,因原先的電表應是提供一二樓的全部用電,如果二樓改用新電表計價後,有需要把舊電表的二樓相關線路完全拆掉嗎?另外對於一層可新設一個電表的法規也有點好奇,有看到一種說法是透天厝常常一樓出租,二樓以上自用,所以需增設獨立電表,但最近常常看到整棟自用但依然依樓層數新增電表的例子,這樣其實也不是新的獨立戶,所以是後來台電也默許了這種多增電表降低級距的做法了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