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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無強制排氣熱水器可以這樣裝嗎?

1.強制要求房東改善,跟房東說你在消防隊上班的表哥問你哪租屋想請附近的來看看

2.自保...快買一氧化碳警報器...多買幾顆

3.意外險加購...


參考法規
民法
第184條 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消防法
第15-1條

使用燃氣之熱水器及配管之承裝業,應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申請營業登記後,始得營業。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二月一日起使用燃氣熱水器之安裝,非經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不得為之。
前項承裝業營業登記之申請、變更、撤銷與廢止、業務範圍、技術士之僱用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熱水器及其配管之安裝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一項熱水器應裝設於建築物外牆,或裝設於有開口且與戶外空氣流通之位置;其無法符合者,應裝設熱水器排氣管將廢氣排至戶外。
刑法
第177條 漏溢或間隔氣體罪過

漏逸或間隔蒸氣、電氣、煤氣或其他氣體,致生公共危險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84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276 條 (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我是4000。
k62000 wrote:
這樣會有問題,一般熱(恕刪)


本篇正解,強排跟自然排氣不一樣,我家也是裝強排的

主要開啟熱水後,他會強制排風幾分鐘,自然排氣的都是裝電池的

一關熱水就見生死了
陽台外窗全開
陽台連接室內的門窗關起來
不要讓一氧化碳跑進室內

一氧化碳中毒沒死也腦殘
這種房東真是賭身家的........房客熱水器意外房東賠不完的。
如果我是你就請師傅走一趟幫忙看一下
可以這樣裝,沒有問題!
Jimmy419

Saintwing 反正吹喇叭又不花錢, 葛屁的也不是他家人, 就讓他吹吧!!

2021-11-01 17:15
文鳥氣噗噗

你認真?

2021-11-03 10:21
Antus wrote:
請房東換強排的,不然(恕刪)



熱水器只要是在室內(陽台算是室內)~就是要強排的~
該陽台不管是密閉或半密閉(有窗戶會開窗)~還是要強排的~
房東不換的話~這種房子我是不會租的~
別跟自己的安全開玩笑~

一氧化碳中毒~沒什麼徵兆~很快人就昏倒了~然後就掛了~
無人發現的話~死多久都沒人知道~
tom7615

"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採自然換氣方式者:供氣口及換氣口之面積均為每千瓦燃氣消耗量在三十五平方公分以上...好像不是一定要強排歐?但完全封住窗戶是不可以的.

2021-11-01 21:54
怕就搬家,不用每天疑神疑鬼。
jianhc wrote:
風壓會造成廢氣倒灌入室內,所以一定要裝強排。

風壓會倒灌?
流動的風壓力小,不會倒灌.

倒是沒風時,隔壁的炒菜味會鑽進來....呵呵!
我有兩個表妹就是在租屋處這樣走的。

可以租的房屋這麼多,不缺這一戶吧!

請趕快退租搬走,順便檢舉房東違法,為了省錢不顧租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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