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簡單就是收不到錢 維修保養嘛就讓不修的那一戶簽約 把車位使用權交出來 (要詳細點 像是把車位租給管委會 每月租金一元 要公證)如果日後要使用停車位 要付"多少錢買回去"(幫他算好)然後大家出錢修一修 把車位"租出去"
ace ventura wrote:很簡單就是收不到錢 ...(恕刪) 就是收不到錢😂我們沒有管委會,是住戶自己管理,你的方法可以參考但也就是因為沒有管委會,所以行事上可能還是有點困難(因為還是得其他住戶簽章同意這麼做,而其他住戶有的就是不想攪和這爛攤子,所以選擇視而不見、不表達意見🙄)
leimi worte:當初買房有含停車位的...(恕刪) 這樣講好像有道理,但如果升降梯真的故障,有兩位說車位不用,所以不出錢修,其他6位出錢修,然後過兩個月這兩位大哥說他車位修好了,這6位可以說不給他使用升降梯嗎??(因為沒付錢修)或叫他付再給他們使用~~
瑪姬♥ wrote:是這樣的,家裡是老舊10...(恕刪) 原來你們是這樣過日子的反正也是老舊10樓公寓,一層一戶!!!都這樣過來了,他們根本沒用到,你們用得到升降機的7互就自己分一分費用應該不差那一戶吧!!!你都說了,就因為戶數少,所以起初也沒有特別白紙黑字訂定規章!!!對方也能拖時間.......當然長遠之計是成立管委會
瑪姬♥ wrote:已經好言好語好幾年了...(恕刪) 以我旁人的觀點來看,他雖然有機械車位但已經故障,他也選擇不修理放棄使用,等於他不會再使用這個機械裝備,他已經等同於其他沒有車位的住戶,那他不願出資來維護這個設備,看起來應該是合情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