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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社區大樓灑水頭問題

剛好不在家~~不知道有沒有什麼罰責?
私人空間就算是檢調單位不是也要有搜索票才可以進入嗎?
直接拒決他進入不知可不可行?
一定要改善 重新修改 , 可以一直罰 一直罰 一直罰 到改善為止
早期是10樓以下沒有(消防灑水頭) 進幾年來新建案是每樓都有(消防灑水頭)
(住商混合型就全部要灑水)

灑水頭被裝潢擋住,直接違反消防法規.

裝潢時都要向工務局申請 (法規己有幾拾年) 一般大眾很少數注意到
(簡易施工證明,完工後還要有完工證明,包括施工時的隔間更動 , 天花板是否為防火材料...)
(馬桶 位置 是100%不能更改 ).浴室 ,支撐牆,RC牆 ... ,,,,要更改 要請 建築師 變更手續....費用可觀

在這01上多年前就有在討論 , 到現在還有許多許多人不知法規
裝潢公司沒有告知 , 相關手續(前後要多出10萬)左右
內情不單純

查查看社區配合的消防公司跟管委會成員有沒有.......

會查這麼勤 小心有鬼
偏偏01很多新房開箱文
本來有灑水頭的....裝潢好都沒了

chih0106 wrote:
10樓以下的天花板不是沒有灑水頭?難道法令修改了?

看總樓高喔 越高的消防法規越嚴格
我住的是全住宅大樓 樓高近100米 也是每層都有灑水
即使是現在的新大樓 總樓高12.13樓的 還是很多10樓以下沒有灑水

至於擋灑水頭的 花錢改吧 消防設施是拿來防範未然的 不是只拿來檢查的
建商若非法規一定要設 幹嘛找麻煩作
擋灑水是連同鄰居的安全一起犧牲掉 非常自私 該罰

下列場所或樓層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
一、十層以下建築物之樓層,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一目所列場所使用(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
、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
播映場所(MTV 等)、視聽歌唱場所(KTV 等)、酒家、酒吧、酒
店(廊)。
),樓
地板面積合計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者;供同款其他各目及第二款第一
目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在一千五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二、建築物在十一層以上之樓層,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三、地下層或無開口樓層,供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列場所使用,樓地板面積
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者。
四、十一層以上建築物供第十二條第一款所列場所(甲類場所: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
、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
播映場所(MTV 等)、視聽歌唱場所(KTV 等)、酒家、酒吧、酒
店(廊)。
(二)保齡球館、撞球場、集會堂、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
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
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
(三)觀光旅館、飯店、旅館、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四)商場、市場、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市場、展覽場。
(五)餐廳、飲食店、咖啡廳、茶藝館。
(六)醫院、療養院、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
、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 H-2 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
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
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托嬰中
心、早期療育機構、有收容未滿二歲兒童之安置及教養機構)、護
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身心
障礙福利機構(限供住宿養護、日間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者)、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限提供住宿或使用特殊機具者)、啟明
、啟智、啟聰等特殊學校。
(七)三溫暖、公共浴室。或第五款第一目使用者


五、供第十二條第五款第一目使用之建築物中,甲類場所樓地板面積合計
達三千平方公尺以上時,供甲類場所使用之樓層。
六、供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一目使用之場所,樓層高度超過十公尺且樓地
板面積在七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高架儲存倉庫。
七、總樓地板面積在一千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
八、高層建築物。
九、供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六目所定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
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 H-2 之日間照顧、團體
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
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
、精神護理之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照顧植物人、失智症、重
癱、長期臥床或身心功能退化者)使用之場所。
前項應設自動撒水設備之場所,依本標準設有水霧、泡沫、二氧化碳、乾
粉等滅火設備者,在該有效範圍內,得免設自動撒水設備。
第一項第九款所定場所,其樓地板面積合計未達一千平方公尺者,得設置
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或與現行法令同等以上效能之滅火設備或採用中
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措施;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設置基準,由中央消防
機關定之。
單純住宅10樓以下有撒水
應該是高層建築物吧

住戶先無視消防法規
將應裝設之消防設施遮蓋
然後怪分隊開單

消防隊一開始應該是開限改單吧
時間到在現場做複查

貴社區未依限改單做改善
然後被開罰這本來就是正常的好嗎

如果你每天闖紅燈, 常常被警察開單, 你也要怪交通法規是政府的提款機嗎?

難道要等到有一天大樓火災, 灑水頭沒發生作用發生重大死傷事故, 才能覺醒嗎?

消防法規不是用來看的, 是要保證公共安全的, 遵守法規有這麼難嗎?

應該不是這樣!
像我買預售屋純住家沒店面
建築物本身地上15層,地下2層。
我買在第7層(沒有室內撒水頭)
建商說11樓以上才要裝

下列場所或樓層應設置自動撒水設備:法規其中之一條
建築物在十一層以上之樓層,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上者。

我沒用注音 wrote:
大家好,發問前小弟...(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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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裝潢的天花板灑水頭也是露出來的,為了美觀而不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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