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充...電動二輪機車等..還是電動汽車?*問過台電 如需要從集合住宅自家用戶電錶轉出電源需請水電公司代為申請遞出計劃書向台電申請(此前提 亦是得經過管委..同意)送台電評估可不可行之後 為之不可行=免支付電力公司/因為並未開啟電錶封印可行=需支付電力公司 費用NT$3300。自行施工費用 則是您所要支付項目概要說明步驟123:1st.首先您居住宅樓管理,允可這樣施作的話。2nd. 讓合格水電公司,制施工圖表向電力公司申請3rd.電力公司接獲申請案,經初審後,將派員至現場勘查。如果通過准予施工。(即現場適合 從自家錶燈那邊接確實可行。經允許施工)“開啓電力公司錶燈後封印”需付給電力公司NT$3300。(不允許甭付費。)施工費是您自請接洽水電,另計。*請問中部 台中市以及...有無建商在機車或汽車停車場預設有 可供充電110V電源插座(附鎖)?建案名稱為何? 請惠予告知!
Big Andrew wrote:至於費用及電費分攤, 因為我們總共只有四戶, 每戶配兩個車位, 我的想法是每戶統一安裝一個可充電車位, 費用共同分攤. 若是建商購屋時就已經有的東西,那就算了,畢竟購屋買前就已經知道.如果是事後才要付費加裝...我沒那個需求,為什麼強迫我要出錢買單?如果自己有這需求,裝你自己或其他有需求的車格就好;硬把所有人拉下水,有點像是強迫其他人參加你的團購...舉例,今天管委會決議說:每戶出xx萬元,我找廠商來各位家中統一安裝100吋大螢幕電視...大家都要出錢,沒有"不要"這個選項你接受嗎? 能接受的有多少戶?電費的部份會從每期平均公共用電的增額去討論怎樣付費, 以上當然還是要經過四戶共同討論同意, 目前尚無急迫性需求. 電的部分,從你家電表簽專線還較可行(費用自你自己負擔)用公共用電來分攤你車的充電費,不可能!!沒買電動車的的不就自認倒楣?同上述,電視的"電費的部份會從每期平均公共用電的增額去討論怎樣付費"你接受嗎? 能接受的有多少戶?
新建案,已預留..這類設施線路了。此建案 每坪訂價,不便宜。如能把管理費: 每月,每坪減收20~50元,會利於銷售。因為,這建案,基本上各戶坪數,較平均:建商於預制擬定 清潔及管理費時,若考量取捨“汽車平面停車位不再額外收費”,市場接受度將提升不少。*各項支出 必收..必繳齊全...什麼都列入計費,只闊氣有錢人才會買單吧。*房型為均質3房/各戶權狀坪數,差異多4坪時...每月月管理費已較多支出啦。*然汽車停車位(全數均為平面)其實可考量“每月汽車車位,甭又收取清潔費”了呀。*建商,與集合住宅管理公司關係,真密不可分。管理費收取,均納入公共管理基金裡(沒錯)但是呢 建設公司發派給管理公司辦理,就是一門好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