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橋哥 wrote:
其實我也有想過這個問題
因為怎樣都不是總幹事花錢
他當然用最省事的方法去做
反正最後是誰漏水,就是誰倒楣的概念
另外
我知道我需要出多少錢的時候
已經是什麼都修復完畢
直接給我報價單時我才知道近7萬
這當然不合理 哪有動工前沒有先讓可能出錢的人先確認
至少你是提需求的 你有權先確認是否要這樣動工 或是 重新找其他家來評估
我們社區 管委會有可能會出到錢的 都需要開會決定
我家之前發生兩次漏水 我都有參與 如果是住戶可能需要出錢 就一定要住戶同意
要不然住戶不認的話 管委會是要吸收的阿
更何況這個動工前 就只是要確認是否是屋頂防水漏水 或是 住戶管線自己漏水
住戶管線漏水 是很好查的 只要將水關掉再測試 就可以確認了
如果關掉後 就不漏了 那就先從家裡往上先修好 如果漏點還有其他處
隨便他們決定要怎麼處理 因為自己家處理好了 會再出問題 就是其他家 或 屋頂漏水
那時 你就不用出其他費用了
那時總幹事就要傷腦筋怎麼跟其他家說收錢了
拆橋哥 wrote:
我們大樓最頂樓住戶...(恕刪)
既然是六萬元 我想可以去找ADR調解
ADR
由專業人士來調解取得共識 不用上網猜來猜去吵來吵去 由專業人士提供法律意見
http://hsieh108.pixnet.net/blog/post/35874598-%E5%85%AC%E5%AF%93%E5%A4%A7%E5%BB%88---%E6%BC%8F%E6%B0%B4%E5%95%8F%E9%A1%8C
這種因為年限老舊或天災(如地震)引起的管線破損,而且還是裂在水表後,應該是要由管委會修繕, 除非管委會證明是因你使用不當所照成破損, 或是漏水區發生在你專用區, 那就是上下樓層共用分攤.
但情理上都會被說因為水管是你的所以你要付. 這時可以去爭論, 如果當初有可能費用產生, 為什麼沒有先通知該棟所有住戶了解? 有沒有請2家以上的廠商來評估? 哪有什麼都沒先告知就拿帳單叫人付錢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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