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936d wrote:只要到區公所申請調解...(恕刪) 本來我還以為自己出面才講得清楚狀況可能比較好耶!!總覺得總幹事每天坐樓下,五點時間到就下班,實際狀況根本不了解。總之謝謝建議,原來還有區公所這個地方可利用。也謝謝前面所有版友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