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a60324 wrote:
(事發之後,明明是占我們車位,還要求要照比例支付,不肯一人一半,一並告上法院要求返回車位)
anna60324 wrote:
光是修車位至少10萬,加上找律師費用實在負擔有點大。
樓主發這個文很怪, 我真的看不懂
你要求一人一半
對方不要一人一半, 又把你告上法院?
要告也是你告他
怎麼變成他告你?
你有做甚麼其他甚麼事情嗎? 例如把對方車位強佔或者擋住, 不讓對方停車嗎?
而且修車位10萬, 對方要按照比例, 你要一人一半, 這中間最多也就是幾萬塊錢的差距.
他請個律師打官司 隨便要有10萬8萬
你們意見不同的地方相差不到5萬, 對方怎麼會另外花一筆錢請律師告你? 他告你甚麼?
你這中間還有其他故事吧?
話說你們社區也很怪
這種中古社區這些機械車位都是管理費基金在修
如果私人自己出錢修
將來一堆問題
這個人不出錢 那個人不出錢 不然就是誰出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