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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停車位糾紛 有經驗的大大請進

anna60324 wrote:
(事發之後,明明是占我們車位,還要求要照比例支付,不肯一人一半,一並告上法院要求返回車位)


anna60324 wrote:
光是修車位至少10萬,加上找律師費用實在負擔有點大。


樓主發這個文很怪, 我真的看不懂

你要求一人一半
對方不要一人一半, 又把你告上法院?

要告也是你告他
怎麼變成他告你?

你有做甚麼其他甚麼事情嗎? 例如把對方車位強佔或者擋住, 不讓對方停車嗎?

而且修車位10萬, 對方要按照比例, 你要一人一半, 這中間最多也就是幾萬塊錢的差距.
他請個律師打官司 隨便要有10萬8萬
你們意見不同的地方相差不到5萬, 對方怎麼會另外花一筆錢請律師告你? 他告你甚麼?

你這中間還有其他故事吧?

話說你們社區也很怪
這種中古社區這些機械車位都是管理費基金在修
如果私人自己出錢修
將來一堆問題
這個人不出錢 那個人不出錢 不然就是誰出多少錢
你有問題提告 不用律師 你真強 被告都請律師了

union0 wrote:
樓主發這個文很怪,...(恕刪)
是阿,光從內文時在導不出因果關係,似還有未盡說明之處

H890790001 wrote:
你有問題提告 不用律師 你真強 被告都請律師了


你沒看清楚吧

樓主是被告
提告的是對方

所以我說他這個事情沒有講得很清楚
應該還有其他事情



anna60324 wrote:
文長~小女是新承購...(恕刪)


遇到這種事還是請你放寬心,這邊提出一些我的看法:
樓主買屋時的車位就是"下層",照這樣來看,雖然上層的使用人讓人覺得態度惡劣,
可是他是不是可以主張他是"善意第三人",因為他已經跟原屋主達成協議了,所以他有上層使用權。
若樓主覺得這部分有爭議,是不是得要找原屋主求證?
如果證明沒有交換的事實,這才有機會拿回你上層的車位吧。

為了這一丁點的小事.勞師動眾,我覺得很驚訝.
如果,你定要用告的方式的話.
你去告管委會比較快.叫他用公款修善.
至於上面下面的話就別再勞神了.
「如果」前屋主真的已經交換過停車位,那他們民事上已經成立了,你後續的自然也就是下層車位,你沒有勝算。除非你調得出以前的錄影畫面證實你買的時候他們還沒有交換。
我是你的話會把車停別處

然後"讓他也沒辦法停"!

律師費省了,煩心的事也省了
這種文章不可只看一方說詞
確定水果報會有興趣報導
建議還是找專業的吧
法院只看證據
快去調出來生出來
把握當下、愛要即時;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

union0 wrote:
樓主發這個文很怪,...(恕刪)


你好
原告是我,修車位是二十幾萬,十萬是已經平分後的錢了,
至於我們這棟大樓的管委會並未和政府申請立案,有名無實,
事發之後,也發現原來我們平常繳得管理費根本沒拿去保養機械車位,
所以車位是沒保養的,才發生坍塌,所以管委會完全不想插手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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