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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的問題,已經處理好了

這故事和我家遇到的很像(4樓加蓋5樓)
只是我是2F

有天我要修水管,水管不通要上去頂樓5F看居然被加門關著(4樓是老的,5樓是年輕的)
因家裡在噴水弄得我後來火有點大,就去按4樓說為何5樓頂加蓋鎖門,也態度不是很好慢慢才上去幫我開門

後來我越想越不爽,寫一張紙貼在門口
1.妨礙逃生安全請把門消除
2.頂樓租金要求1/4分出來


後來是4樓發現事情不妙,家裡長輩又說以和為貴,後來就算了

◆Bike:ORBEA aqua ◆Vehicle:CB650F+Tiida 5D
加蓋的建物是妳的產權,不過妳的產權坐落在所有所有權人持分的屋頂平台上;讓你使用加蓋是住戶們給你方便,妳讓他們使用屋簷也算是互惠而已。
在那個年代蓋的公寓買賣契約書都會約定頂樓平臺為頂樓所有人專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84年6月立法),且一般都是建商於交屋都已經蓋好,你可以放心其他住戶不能向你請求767,只是這還是違建基於睦鄰還是讓他們曬衣物。
沒有去告你返還不當得利,跟拆除就要偷笑了


真是欠人告
林小目 wrote:
我家是老舊公寓五樓及...(恕刪)

Crazybook wrote:
約定頂樓平臺為頂樓所有人專用


認真!!

約定=擁有所有權??

建商當初賣只是為了要騙民眾頂樓有約定權所以加價賣

於是乎你認為樓主說的屋簷空地有專有權??

就不怕所有住戶合力推翻??

而且只要一個理由.......公共逃生空間
你應該是被建商騙了吧!頂樓產權絕對屬於整棟住戶的,應該是建商偷加蓋頂樓然後多賣給你,讓你誤以為你有產權,事實上建商賣你的應該只有地上物而已,也就是加蓋的部分,但地坪還是屬於整棟住戶的
Smart
約定專用不代表你可以違法使用?懂


不然乾脆加蓋101好了

Crazybook wrote:
在那個年代蓋的公寓買...(恕刪)
林小目 wrote:
有產權,建商直接建好...(恕刪)

說真的,頂樓加蓋我到現在還沒看過有產權的
如果是佔到公共區域,還是以和為貴吧
如果真的是私有產權,直接圍起來就好
最簡單的方式是看權狀...
以前舊公寓印象中也是會有公設...
再加上你的建物權狀是多少...
就清楚了...
至於說幾年幾年法規這東西是這樣的...
基本上新違建是會立馬拆...
被檢舉也會優先拆...
舊的有排程...
再早之前似乎有的能就地合法(像透天頂樓那種)....
至於公寓頂樓似乎大家都會給最高樓層使用....
也都不會有太多糾紛...
但如果你連曬東西都不讓用...
真的被報或是上了法院...
對自己也沒好處....
甚至每天要提心吊膽的....
真的有必要嗎....
自己評估嚕...

林小目 wrote:
我家是老舊公寓五樓...(恕刪)


100% 不屬於你家, 但加蓋的建物還是屬於私人財產, 別人也不能亂拆

留點空間給別人用吧, 不要想著要蓋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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