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A鮭魚 wrote:請問一下,我在永康...(恕刪) 跟物業公司投訴 並向管委會調錄影帶確認事情 再來處理 因為 信件不見是小事 但如果說是偷 那就可大可小的刑事罪汐止保全被殺 就是因為和住戶有摩擦 我想妳應該不想每天 經過大廳都有這種問題發生吧!!社區 也不是說就保全說的算 上面還有主任委員 物管公司主管 只要你一通電話 絕對會有你滿意的答案
回報一下...物業管理公司說,保全不是他們管的...保全是房東自己找的,物業管理公司是負責設備!!!保全公司的課長說...信箱不是保全公司管的...信箱是屋主的...信件都要郵差把信夾在保全室的窗戶上...保全上班,再來分發信...信在信箱裡面,不算保全公司的責任!!!叫我去報警,沒關係!!!
保全的幹部,都這樣子講了...信箱,算是屋主的門牌...如果郵差把信投在裡面...不算他們的責任...要郵差把信,夾在管理室的窗戶.照他們的做法...我只有想到...有沒有記者...幫我問一下保全公司!!!
平信若每戶都有一個信箱,通常是郵差自己投入,掛號、宅急便等信件才會由保全或管理員簽收後登記,收件者要領取也要簽收。平信原本就是無法追蹤(因為不用簽收)被人亂丟有時候也很難找,看過海角七號就知道了,阿嘉每天只送掛號信(因為系統都可追蹤),平信都沒送放他家。我10年前自從去外地工作後,就使用電子帳單,讓他寄到電子信箱,以前會跑到垃圾信件匣,後來銀行教把他的寄件帳號輸進通訊錄就不會了。收到後再自己印最保險,雖然不是很環保,但保證可以收到帳單。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