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他管理費不繳就檢舉他騎樓封住,因為騎樓是要開放給行人通行的,就算產權是他的也一樣,管理費也別打折,就像樓上講的,水塔都是共用,清洗水塔及維護的費用還不是從管理費出,不然這種人會得寸進尺,你們並不是沒有籌碼跟他談判的
1. 存證信通知繳費,若有罰款一併寄送2. 不繳上法院不需要對個別住戶講那麼多 如果有規約 照規約走 他問題那麼多請她跟法官講去為什麼他不用公設要繳費?1. 有所有權的人就要繳費維護 有使用權 不用是他自己的選擇 他無法拋棄他的權利他是新買的 你問他買到的權狀裡有沒有公設? 當他買下這些公設就有要一起分擔維護的義務2. 公設不只大廳之類表面看得到的 水 電 瓦斯 消防 污水 弱電 有無經過公共區域? 有無使用公費維護?請他跟法官舉證 這些設備他都是獨立的 才符合完全沒用到公設記得! 要怎麼解釋的是他 不是你 不要自己想破頭3. 騎樓違建上面講了,夾層呢?大部分也是違建 檢舉看看 反正台灣檢舉不用附證據
謝謝熱心的各位沒錯..不要說產權都自己的,水管前面有水塔,電線前面有配箱,化糞池、發電機的線你想分都分不開。同一棟大樓是怎麼都分不開的,打斷骨頭還連層皮,除非你自己做樓中大樓。上法院贏,就請他乖乖繳上法院輸,休息一兩個月可能會再來一次因為兩原因...大家都住同一樓,你不可能什麼都沒用到,不繳沒道理其二,今天我放你什麼都不繳,以後你賣了還會教下任屋主不要繳,到時管委怎麼辦?做事不光是為了自己,有時是為了別人與職責所在現任管委是位阿姨快到婆的年齡,爭不過店主,每天跟住戶抱怨說壞話"造成現在看到都互甩眼白",可能也是因為這樣,店主一看到冷氣滴水就數樓層,死按人電鈴要求改善。一切都是心理病在擴大...我算跟那店主好一些,但如果明年真的換了我,大慨也是一拍兩瞪眼吧...
先找出你們大樓的住戶規約,即使建商移交後都沒完善過,應該都有一份原始版的拿出來翻一翻,依照現狀找看看有沒有適用的,也可以先翻翻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然後就看你要不要搞了,我之前是不想搞,因為管委會的通通沒看過住戶規約,還跟我放話說委員是住戶選出來的,就能代表各棟住戶下決定,我只那法條打他們臉,叫他們自己看完法條再來評估會不會被告(果不其然,上個月有住戶爆氣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