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rence570430 wrote:誰能忍受這種情況長達十個多月。...(恕刪) >>>精神賠償請求18萬元 , 訴訟費用會不會白繳?因為實務判例 , 不會判這麼高版大沒試過先用塑膠布把漏水先隔絕?訴訟有時可以給對方壓力 , 請求額高一點也是個好方法訴訟程序也是先調解開始
ryon5762 wrote:通常精神賠償是要不...(恕刪) 請問什麼是官失費。我要求的是一維修復原。二房間的家具泡水腐爛的更換費用。三每天房間清潔工作的費用。四每天滴水在頭上,身上,衣服上的清潔費用。不知道是不是可以。
lawrence570430 wrote:請問什麼是官失費。我...(恕刪) 有實質的根據,有因果關係,有實際的損害,就都可以主張權利被侵害,精神賠償不是不行,而是比較難以證明實質的損失,法院不會根據空泛的主張給予利益,也不會讓人利用訴訟得到不應該得到的利益,不(適)當得利在法院是行不通的,
lawrence570430 wrote:民法195條,就是談...(恕刪) 「不法侵害他人之…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 之金額。…」主張什麼樣的損害,而且為什麼是相當於18萬,而不是15萬或10萬,或者"不相當"於財產之損害?理由根據要先提示給法院,空泛的主張法院沒有調查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