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una0517 wrote:銀行說過了 就是雙邊授權銀行可以扣管理費 管委會也可以透過銀行提供的程式自行上傳住戶資料及扣款因為住戶會變動 管理費也會變動 所以銀行才會用這種方便的方式給管委會 理由很難說服人任何委託代繳的用戶都會變動,金額也都會變動相對於信用卡費等其它費用,社區管理費不論是人或金額還算是穩定的同時,表示您至銀行櫃台辦理"終止代繳"這個動作是辦心酸的大大要不要至金管會反應這個狀況否則以後誰敢委託代扣繳難道所有代扣款的都有這種風險嗎?
qwertyqwerty wrote:理由很難說服人任何...(恕刪) 應該是只有管理費經由雙邊授權這種方式才會有風險 依般電話費之類的只有針對依方 終止後就沒有授權的問題 有問題對方依定要負責啊 但授權給管委會是非常大的問題 因為管委會基本上不是依個正式的機關行號或公司 總幹事更別說了 三個月換依次 個人猜想 應該是銀行方沒有按規定做才發生 當客戶向銀行方終止後 銀行同時要派人把管委會的授權軟體重新設定 依旦沒有做這個動作 管委會可以任意上傳名單扣款 這種不是普遍的存在問題 金管會應該不會理我吧...
lacuna0517 wrote:應該是只有管理費經...(恕刪) 您不是沒做"終止扣款"的動作,而是未掌握充分信息,以至"終止"行為未完全生效(這是銀行說法)在我看來,只要向帳戶管理者提出申請,"終止"就應生效銀行對於客戶必須盡善良管理人責任金管會一定會理你的,您還是反應一下吧
lacuna0517 wrote:小弟搬離過去住家有...(恕刪) 銀行的事 ,就直接找金管會銀行局處理, 已經辦理終止 卻未履約, 責任在於銀行 , 會有爭議的 ,就是行政時間, 也就是要給銀行約20天的時間處理, 這點各家銀行規定不同。 中止水電電話費繳費相同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