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麼多回文,實在覺得很多人很會鬼扯蛋,樓主有提出:使用者付費,這是公平且合理的作法不是嗎?又扯什麼公共電費也要依樓層分?!啊是有辦法明確的分出誰用的比較多膩?你家你沒大便,是誰知道嗎?中元普渡很明顯就是參與者有多少人,難道不能使用者付費?里民活動出遊難道都公費支出嗎?當然是使用者付費啊,這也不是多少錢的問題,是公平原則的簡單問題!大家要理性討論。
josephinjesus wrote:看了這麼多回文,實...(恕刪) 我也同意你的說法,有辦法量化的東西,使用者付費有什麼不對。電梯,抽水肥 無法明確量化,就算可以可能要花費更多成本,當然不能用同樣的道理來區分。樓主也只不過在追求公平正義而已。但看來台灣大部分的人,現在還是不太去主張。 總認為小錢計較什麼? 但真的只是在計較錢嗎?
社區管理,本來就是多數決,而且也會在事前公告通知。所以樓主是完全不知道這件事?平常漠不關心社區大小事?如果對於管委會處理裁決的事務有任何問題懷疑,可以去翻翻社區管理規章,看你是要找人湊數來加開社區大會覆議,或是直接對管委會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