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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樓外牆私設雨遮,想將其復原並交還管委會管理


linijay wrote:
謝謝您,請問這是實務...(恕刪)


雖然我住過不少社區
但因為大多都是新社區所以還未發生過你這樣的案例
不過你的問題上到法院這一條將會是影響判決的重要參考

個人是蠻好奇你如何去解讀這一條,可否說來參考看看
另外也建議你將此條拿去詢問你的律師
看看他又有何見解
如果只是想解決漏水問題

而且看起來你都說要出錢

那為什麼不直接解決漏水問題

還要大費周章拆雨遮再作防漏還要管委會背書

你想的一定更深入

是想以後讓管委會以後完全負責漏水問題吧

看起來有點像因為你家沾到公設的邊所以要占管委會便宜

老實說,上法院不一定會贏

因為可以說這外牆已經不是原裝的

二三次施工下,誰敢保證永不漏水

就算是原裝的,時間久了外牆老化也會漏水

在法院是站不住腳的
一、先弄清楚漏水原因

外牆漏?從樓上往下漏?從樓上兩戶之間往下漏

二、弄清漏水原因,找事主處理

委員會好搞多了,發文請委員會找人來修,或一起找人來修,或自己找人來修,然後委員會付錢

(前提,需證明是公設損壞導致,例如從窗框漏,窗框是公設還是專用,有得吵了)

住戶,那就憑本事了

至於 雨遮,委員會的?那關你什麼事?你的,又關委員會什麼事?雨遮應該不是漏水的主因吧!

三、所以搞清楚重點,抓重點,找漏水原因。

至於什麼記錄,公設,你要修理,要取得委員會同意(自己的東西,自己處理就好,不用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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