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et5 wrote:1.管委會通知改善2.在車位邊貼大字報3.如果有住戶經過油污處摔倒,提出告訴4.依法請管委會處理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16 條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感謝 miket5!真是太實用的資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