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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感謝大家!!! 恕自刪


wawa ma wrote:
在此請教各位,期望大...(恕刪)


鎖別人車會有強制罪的問題 對方沒告你算是不錯了

對車位自保的方法 可以裝車位鎖 對汽車有用 因為車位是獨立產權
至於對亂停的機車只能看到後 自己移開 看看是自己移到走道或是車道都可以
我之前都是這樣移 移到車道出入口 幾次之後就沒人敢亂停我的位子

話說回來 貴社區的管理 確實有點鳥 之前車位被亂停 罵過幾次總幹事之後就很少發生了
如果停車位是你們的,當下被侵占使用可以報警處理

至於保全,直接向他們公司投訴,並將平常有違反職務的行為舉出

向公司反應已經造成住戶困擾,有規矩的公司應該會做適當的處置
謝謝各位的寶貴建議
我銘記在心,將會綜合起來

再次地感謝大家
一早就要處理這保全的事了
再上來和大家分享


l0919022554 wrote:
如果停車位是你們的,...(恕刪)

+1
這是可以告對方侵佔的...
所以建議可停車位上張貼告示...
如再亂停將拍照存証告亂停者侵佔...
話說怎麼會有這種不負責任的保全及亂停別人車位的人勒..
都不怕被告嗎....

wawa ma wrote:
在此請教各位,期望大...(恕刪)


看完以上網友回覆,有對有錯。
首先,拖吊車只能拖吊在"道路上"違規車輛,大樓地下停車場或是路邊停車場的違規都無法拖吊。所以找拖吊無效。
再來,這個不屬於"侵占",請自行去看法條。

處理方式 : 其實很簡單,首先報警,最好找管區和里長來,接著拍照蒐證完提告"竊佔","竊佔"乃刑法公訴罪,你只要筆錄做完,到時候等出庭就行了。損害賠償記得把你因出庭損失的薪水,全勤,交通費用算進去。

什麼鎖車,放氣 這些事情千萬別做。
wawa ma wrote:
謝謝您的回答,再請教...(恕刪)


亂鎖車挨告 停管員萬元換緩訴



別人違法你也用不著跟他一樣..沒罪都變有罪

另外走廊空間一般應該不屬於私人區域,為公用區域

wawa ma wrote:
在此請教各位,期望大...(恕刪)


知識小寶典/亂停私人車格 恐涉竊佔罪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陳銘政表示,只要是台北市停車管理處或建築管理處同意的合法私人停車位,被其他車輛擋道,可以請交大拖吊或告發,違規停車者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5款規定「在顯有妨礙他車通行處所停車者」,可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款。
陳銘政表示,若是佔用到私人停車格位,車位被佔用者可以請轄區派出所前往處理,通常警方處理的方式,會通知車主限時駛離,若仍不離開,則可能吃上刑事的竊佔罪官司,被佔用者也可循民事的侵權行為,向佔用車位者求償。 (文/洪敏隆)
chiang: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進地下室沒有管制?好奇怪的社區,而且保全一點都不保全阿,管委會看起來也沒什麼用的感覺,只能說樓主真倒霉,下次出來自己選委員吧

HermesParis wrote:
私人停車場非公有道路
算民事糾紛
報警無用
頂多幫你查車號聯絡所有人來處理
而公家執法單位的拖吊車也不能動它


民事糾紛
請自行到法院按鈴申告
別浪費社會資源
竊占罪並非公訴罪,而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公訴罪是一種誤用,
檢察官向法院起訴實施訴訟就叫做公訴,無論告訴乃論之罪或非告訴乃論之罪。
這不是咬文嚼字,而是要進這世界你不學好他們的語言,最後你只會說:司法不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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