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麒麟 wrote:我也不知道這個違建要裝在哪裡........(恕刪) 總算回答到正題。我並不贊成補助舊公寓裝電梯。政府的經費常常拿來補助這、補助那的,老年年金、新生兒補助...,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違建是違反法規的建築.以日照權來說,現在許多超高大樓用容積獎勵,容積轉換來蓋出超高大樓,是不是違反周邊住戶的日照權呢?但有其他法規允許,他就不違法,就不是違建.現在政府考慮住公寓的人都更不易,換個方式讓大家可以有使用電梯的機會,只要法規允許了,怎麼會是違建?說違建的說法混淆了這個議題.(當然未申請私自蓋的另當別論)還是回歸樓主討論的重點:我想公寓加蓋電梯的方案提出也一段時間了,這次樓主提出的新聞重點應該在協議各樓出多少錢的點.以前許多想使用這方案的公寓住戶,都因為各樓層出多少錢談不攏...如果有個常規可循,也許大家比較容易協商,成功率會高一點.ps:我家是華廈,沒有電梯的問題,但我認為這是利益人民的議題,有許多住公寓的人家裡有老人小孩的,確實爬樓梯很辛苦.如果政府可以修改法規照顧這些人,有何不可呢? (當然基於公平原則,蓋了電梯就依照華廈的課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