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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社區內一位兩停......(新增照片)

增設條例是由管委會委員們開會時決議的

所以不是由全體住戶表決的

當然管委會委員會是全體住戶選的就是了

不過..怎麼搞得好像管委會委員跟議員一樣,有沒有這麼厲害啊 ...

一般來說這樣的條例不容易通過

除非像新社區,在剛成立的時候就規範了諸如不能裝鐵窗,規定冷氣室外機安裝位置...等等

不然舊社區在大多數住戶都有一樣行為的狀況下就很難再行通過規範了
為了你的社區好
還是遵守規定比較好

不然這邊一漏洞
那邊一漏洞
不好管理
倒楣的還事奉公守法的人
我認為只要把車停在自己圈圈內,除非是超線了
不然就是對方看不慣你們,不然讓你們放太多車子在格子裡所以純粹不爽而已

maxhappy1225 wrote:
各位大大好 一位兩停...(恕刪)


首先~你沒有錯!

你只要確認你的機車是停在停車格內不妨害他人進出即可~

沒有人可以去規定你自己的產權要如何使用~

在你自己的停車位內....你高興也是可以停腳踏車的!

有人說....要依管理委員會的決議....

這話只對一半~

在不影響個人權益之下~當然可以大多數人決議!

所以~管委會權力不是無限上綱....

如果管委會今天決議...

你家單元要捐出來給大家用~你肯嗎?

或是~你家車位要給大家共同停車~你肯嗎?

車位不能停機車...這個已經爭議很久~

也有判例~

管委會可以規定...但不具法律強制力~因為此為私人產權!

對於你機車受到破壞....

請直接報警就是~

端看該社區管委會規定

有人認為停車位算私有財
只要不超過停車格就可以停
(當然危險物品不能堆放)

jack9188 wrote:
一個停車位同時停汽車...(恕刪)
maxhappy1225 wrote:各位大大好 一位兩停或許小弟也有錯,也絕


我記得管委會規定,有新決議事項,是要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二分之一同意,才算通過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沒有人可以去規定你自己的產權要如何使用~

在你自己的停車位內....你高興也是可以停腳踏車的!...(恕刪)


還好你不是我們社區的住戶!

社區規約有定義車位停放辦法, 汽車位只能停 汽車跟重型機車
並且通過區權會2/3出席,1/2同意 表決通過,修改規約並提報區公所

個人權益也不是無限上綱的

layws wrote:
還好你不是我們社區的...(恕刪)


原PO的社區規約沒有這一條吧 .....

1. 先把保全換掉吧, 這麼不負責任的保全公司. 我們社區還要當班保全賠錢,如果找不到失物等...
2. 如果社區規約有寫了,就停到後面吧,如果只是怕被在刮,可以在申請增加監視器
3. 不要一直說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是無效的,通過區大就是有效的. 如果社區有人影響社區品質,都可以經由區大決議趕走他了,還能說無效嗎?新聞都有了. 多多參加管委會議,對你有幫助.

買到喜歡&理想的房子的心情 是無法用言語表達出來的

paxson26 wrote:
1. 先把保全換掉吧...(恕刪)


關於第三點...
有新聞說管委會可以處置"專有"停車位嗎?
記憶所及,管委會僅可管理 "約定專用" 停車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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