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nung wrote:
如題,指的是集合社區...(恕刪)
現住的大樓在台北市有這樣執行,已經7~8年了大家也都能遵守,地下室3層共有70幾個停車位,當時公約裡有約定限停汽車一輛,到目前沒人停機車、腳踏車或放雜物。
kainung wrote:
如題,指的是集合社區大樓(如果沒機車位最好),這文章不探討什麼法,什麼管委會管什麼之類,
那些老掉的文章已經不想看了,也不想打口水戰。
我認為法律是規範一個人的最低標準,高標還是來自個人自我約束,
台灣之所以會亂就是很多人眼中只看到自己的利益,不顧別人感受,
所以我想找這類的社區,最好在台北,有的話可以跟我說是那個社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