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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不到一個禮拜想解約怎麼辦?

雖然白紙黑字, 但既然口出承諾與事實不符房東應該道義讓步, 不然太不近人情.

這房東算有良心.

不然可以找國稅局, 消防局, 市長信箱, 建管處, 台電(查房東有沒私接房客的電)...
恩亨,互相囉。

承租前我也很誠實自己有帶小孩,所以可以的話在簽約,在這之前也碰了很多軟釘子,

在這之前,甚至連約定要搬進去的房子,房東也都可以臨時反悔 說不租就不給租,

承租方也只能鼻子摸摸還能怎麼樣~頗無奈

如今又要開始找房子了~~~(發發牢騷)
chun000 wrote:


現在的租房契約都是
產生的稅金費用

誰告訴你的?
你要不要再去問清楚
承租跟出租都各有甘苦談~

房東也希望找到好的房客,只是人事的控管真的有一定程度的困難。

可以請房東增設公佈欄,規定一些房客需知

大家都住在這,互相體諒才是上上之策

租到不好的房客,房東也是兩頭燒

祝樓主找到好屋

ken197512 wrote:
誰告訴你的?
你要不要再去問清楚
我就是當事人。不用問誰!制式書局買的契約書都有加上這條。可勾選甲乙方。當然都是勾乙方。這不違法的。。要我拍照給你看嗎?!!!!另外我很不喜歡你答話的口氣。。。
有退你押金, 事情也很圓滿 ^^

說實在, 人在外面, 不管是房東或房客都是要互相

我之前租店面遇到兩個房東真是兩樣情

一個人很好但是地點不是很好, 也是跟他租了3年

另一個在東區有5間整排的店面(和一整棟商業大樓)卻是刻薄尖酸

健保費漲, 鐵捲門故障, 也要轉嫁給我們出

動不動就說沒錢租不起就不要租

連退個押金也是脫脫拉拉, 後來聽其他房客說, 他投資被騙虧了一千多萬

世間就是有這樣的人

所以你也要謝謝這個房東啦

人情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你可以跟房東主張:住到押金扣完為止

還有,有人說產生的稅金可以轉嫁給房客,如果你有房子在租人,那你都是遇到吃素的
我兩種身份都有,誠實納稅
為伊消得人憔悴,衣帶漸寬終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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