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ditachco wrote:
我以前遇過....第一 你必須連同朋友 上法院公證(說謊) 證明 他真的住在你們家.....
第二....最好你朋友 不會被銀行追債.....
光這兩點.....勸你考慮考慮.....
你也太扯了吧!
不懂就不要亂發言,網路流言就是這樣出現的.

借戶口註冊完就可以請他轉走,不願轉走你只要跑一趟戶政事務所,四個月後戶政人員就會幫你把對方轉到戶政事務所的戶籍,之後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只要你擁有建物謄本你就有權利決定誰可以遷入戶籍.
還有遷戶口不需要去什麼法院公證讓你說謊,沒有一條法律規定你一定要住在戶籍所在地,你去過戶時就直接跟戶政人員說:我就是要借戶口讀書,其實他才不管你要幹嘛咧,真是笑死我了!!!





大家都被詐騙給洗腦到:全世界的人都會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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