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不能堆放私人雜物是正解;
我社區也是有一戶(主委說的),那戶的職業是油漆工,
他把自家的油漆全都堆放在B1,還不是自己的停車格內,是公共空間
他家在1F,後面明明有一空地(建商的建蔽率空間)不放,還不是圖方便,放在B1,上車子比較方便;
主委要他移走,他卻說要移通通都要移,只能放汽車.....因為我們B1 B2住戶有放汽車的,有放機車的(因為沒有機車停車位),有放腳踏車的,還有baby car...有的會放自家停車格外的畸零地,管委會都默許,以不影響行車動線為原則。
主委就為難了(因為主委並沒有買車位),後來我看電梯公告,還是限時移掉各住戶私人雜物,因為當出建商給的住戶規約有規定,停車格內可放汽車 機車及腳踏車

到時就看公告期限後,該住戶會不會清空了
附帶一提,其實樓梯間根本也不能擺放任何私人物品,我社區是一層兩戶,梯間很小
其寬度大概就是對門兩戶的外門能打開的寬度(如果有裝外鐵門的話),但分別都會擋住樓梯
樓梯也不用說了,僅能容納一人的寬度
即便如此,也還是擺鞋櫃的擺鞋櫃,擺Baby car的擺Baby car....
更誇張的是還有一戶,直接把鞋擺在樓梯上

我家是乾乾淨淨都沒擺(1F兩戶也是),我跟主委反應要他們全都收起來...
問題是,社區有一棟是一層一戶的,梯間等於是他們的私人玄關了,堆了亂七八糟,
主委.....OOXX真的很難做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