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alGray wrote:
我不知道您為何一直誤會&針對我方
卻無視我提出的房客隱匿漏水事實導致問題擴大的問題
反而強調我收了租金就該吞忍一切
因為你只站在自己的立場,沒站在房客的立場,
法律是講公平的,並不會只偏坦你這邊,也不會因為你在01發文就站在你這邊。
同樣的,我也可以質疑你
租人前的20年間,若四樓曾漏過水,你是不是也隱匿未告知每一任房客?
你隱匿未告知房客四樓曾漏過水,卻又收較貴的租金....這又代表什麼?
RoyalGray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家裡有一間閒置的房子目前正在出租
今年四月底時房客打電話來通知家母預計住到五月底要退租
所以五月的租金就從兩個月的押金裡頭扣除
等於到時候退他一個月租金即可
家母也同意~雙方對於此事沒有問題
等到差不多五月底要交屋時刻(房客已搬走)
家母到租屋處勘察時大傻眼
前陽台天花板油漆幾乎是完全脫落掉滿地
牆壁也都是壁癌剝落的很嚴重
地板滿滿的都是掉落的牆壁碎屑...
整個陽台像是廢墟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