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也是 沒有房屋權狀(有其他不同問題)但房屋稅是我們在繳有一條~~~"房屋所有人得繳房屋稅" 如果你繳了3~40年......去發房屋稅的單位查~~~然後請他出~~XX證明(那天也是要我去申請這~~但最後不用了口頭就OK 因為他的電腦裡都有以前舊資料)他們會告訴你方法~~網路問也只是大概~~~大家問題都不太一樣重點是那些執行單位 覺得怎麼辦~~~
實際屋齡應該只有35年左右那就是民國67年左右降就要看是否符合民國66以前就地合法哩看能否可以比對空拍照片證明此棟建築在民國66以前就存在不然就剩找建築師補照一途了還有有繳房屋稅證明並不代表就是合法ps>違建戶都嘛有繳房屋稅
oiio wrote:實際屋齡應該只有35...(恕刪) 大大您回覆真快速,真是太感激了,但是我剛剛看完建照影本,確實是61年起造,但是因為該建商已倒閉,又住戶接手自行續建,所以還是無法確認完工日期.所以我歸納以下作業順序,請各位大大看看是否有誤:1. 稅務單位申請過往繳費紀錄(確認起始繳費年分)2. 如果為民國66年前就有繳稅,則可以依據法規申請"房屋所屬為繳稅人"之證明3. 申請空照圖確認該建物為民國66年前就已存在4. 如果以上皆屬實,應該可以申請就地合法(請問管理權責單位會是建設課嗎?還是別的單位呢?)以上還煩請大大繼續指點,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