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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民國61年起造的一樓舊公寓,想申請房屋權狀,請網友指導.

我家也是 沒有房屋權狀(有其他不同問題)

但房屋稅是我們在繳

有一條~~~"房屋所有人得繳房屋稅" 如果你繳了3~40年......

去發房屋稅的單位查~~~然後請他出~~XX證明

(那天也是要我去申請這~~但最後不用了
口頭就OK 因為他的電腦裡都有以前舊資料)


他們會告訴你方法~~網路問也只是大概~~~大家問題都不太一樣
重點是那些執行單位 覺得怎麼辦~~~
黑羽斷翼 wrote:
你有民國60年左右的...(恕刪)


經過與家人確認,家中長輩沒有繳費單留底也無法確認何時開始繳稅,.還是感謝大大回復.

oiio wrote:
民國66年以前的違建...(恕刪)


依據建照所示是民國61年起造,預定同年底完工,所以不知道算不算是符合規定.多謝大大回覆.
實際屋齡應該只有35年左右
那就是民國67年左右
降就要看是否符合民國66以前就地合法哩
看能否可以比對空拍照片證明此棟建築在民國66以前就存在
不然就剩找建築師補照一途了
還有
有繳房屋稅證明並不代表就是合法
ps>違建戶都嘛有繳房屋稅

黑羽斷翼 wrote:
這東西要有當年的房屋...(恕刪)


多謝回覆,因年代久遠之前的稅單似乎都沒有保留,坦白說甚至不確定何時開始繳稅的.

oiio wrote:
不需要吧他有建築執照...(恕刪)


多謝回覆,我已申請到當時民國61年的建照影本.
oiio wrote:
實際屋齡應該只有35...(恕刪)


大大您回覆真快速,真是太感激了,但是我剛剛看完建照影本,確實是61年起造,

但是因為該建商已倒閉,又住戶接手自行續建,所以還是無法確認完工日期.

所以我歸納以下作業順序,請各位大大看看是否有誤:

1. 稅務單位申請過往繳費紀錄(確認起始繳費年分)
2. 如果為民國66年前就有繳稅,則可以依據法規申請"房屋所屬為繳稅人"之證明
3. 申請空照圖確認該建物為民國66年前就已存在
4. 如果以上皆屬實,應該可以申請就地合法(請問管理權責單位會是建設課嗎?還是別的單位呢?)

以上還煩請大大繼續指點,感激不盡.
找個時間去區公所建設課問比較快吧

oiio wrote:
找個時間去區公所建設...(恕刪)


大大您好,去過建設課了,服務台告知沒有使用執照就是不行,所以不知如何是好?

還是我應該問可以就地合法的規範就可以了?抱歉問題多,真是麻煩您了.

yslu59 wrote:
大大您好,去過建設課...(恕刪)

直接找科長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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