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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區(透天型)該如何請住戶自重勿大聲喧嘩

你這還好的。有的人就養狗。那種小型狗。神經病的狗。一天到晚叫。當他們是住農舍。都不用考慮臨居的。也不管別人是否輪班。而且養狗的人還真不少。
嗯~~
他們有花錢買公設的共同持分嗎?
他們有定期付管理費嗎?
他們有弄壞你們家的東西連一句道歉也沒說也不負責任沒趕快叫人來修嗎?
他們有到三更半夜還故意製造大聲噪音嗎?
我們的社區白天死氣沈沈的,三更半夜唱歌的!他們還在10點以前結束算很自制很尊重了。
我們也有鄰居在檯面下作怪啊,明明管委會的規定就是地下室停車不能停在車道上(應該大家都一樣吧?),他老人家硬是停一台在他家門口,臨停大家還睜隻眼閉隻眼,每天,每天耶,住他對面的鄰居很衰,大家私下也都在說要不要和他溝通,尊重一下管委會決議。
每個人對"家"的期許不同,你想要的是安靜舒適的環境,他想要的是讓孩子開心跑步玩耍的地方,但中庭的確是公設,連絡感情的地方,他們也花了大把銀子買了公設,你憑什麼管人家?死氣沈沈的社區比較好嗎?說真的,有其他住戶和你一樣困擾嗎?如果有,你們或許可以用連署的方式公開協調,如果只是你覺得困擾,那......

或許搬家好了,或許住獨棟別墅,或許加入他們一起玩啊!
一種米養百種人
很多人都認為我有繳管理費
我就可以有權利可以在社區裡任意活動
我們社區也是這樣
吵鬧的小孩永遠是那幾個
講不聽的也是那幾個
為什麼別人家的小孩出來玩都不會大聲嘻鬧
這就是家庭教育問題
其實版大也不用在意了
因為大部份的住戶都很寧靜的話
久而久之小朋友應該也是會安份了
至於樓上大大說的亂停車
我們社區也有
而管委會就直接叫拖吊車載走
所以鄰居是互相的
怎麼說呢

就自己多給自己心理建設吧
畢竟你想要有寧靜的社區
也許他們不這麼認為
大家的認知不同 價值觀也不同
就忍耐吧
版大加油囉
感謝大大們的經驗分享;我想讓我的小孩玩又礙到你了嗎?
我沒繳管理費嗎?社區的走道又不是你家的?憑什麼不能玩?
沒錯這都是正確的而且完全不能否定的。
而想圖個清靜的住戶們就得接受不定時炸彈,因為你怕吵那是你家的事?
也沒錯啦!只是如果吵的永遠是那二戶?其它住戶有小孩的都安安靜靜的遊玩,
大家也沒反應過他們吵呀!甚至他們的父母帶出來玩也會告知小孩不可以吵到別人,
所以這又代表什麼?可能是親戚朋友住的社區也都是安安靜靜的,偶爾阿嬤也會帶小孫子出來騎腳踏車,
很溫馨,小孩在中庭玩也不會大聲喊叫,整個就是很溫暖的社區。所以才認為我們的新社區應該也是這樣,
實在是錯了,因為住戶的素質及理想要一致才行,
所以謝謝各位大大的分享,就讓他們繼續吵吧!
老實說我們社區現在也出現這樣的問題
就像版上的大大們所言
因為買的人都認為公設是大家的
小朋友要怎麼玩怎麼鬧你們也管不著
因為你憑什麼禁止小朋友隨時想嘻鬧就嘻鬧
因為他們有持分又有繳管理費
這就對了 我們憑什麼管
但那些吵的人又憑什麼可以吵 真是無言以對
這對注重生活品質的住戶又公平嗎
他們沒持分? 沒繳管理費?更何況公設本來就是公共場所
這年頭好像有理的都變無理了
集合式社區,本來就需要住戶自律公約,由住戶大會制定,不遵守的要有處罰規定,由管理員,社區秘書勸導,再不聽勸,管委會執行規定,罰款不繳由管委會寫存證信函,住戶置之不理,只好上法院,這些都有記載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我們大樓就是這樣,幾點打球,幾點練琴都有規定,敲打,裝潢時間也有假日限制,不應該忍受不合理時,就應該循程序解決,難道現在不是法治社會,還是樣樣比大聲比拳頭嗎?
這現象跟我的一個朋友家好像
他們家也是社區型的,他當初買這种社區型的就是要給他的小孩子有個安全的玩樂地方,然而卻遇到了壞鄰居常常去投訴說太吵(小孩們只有例假日白天才會出來玩,平日則是偶爾,那會算太吵嗎?)
可惡的是常罵別人家小孩,那些小孩怕的要死,趕緊逃回家,說人家口出穢言,教養不好,小孩都已經用逃的還會口出穢言嗎?
自己如果教養好的話未何會常罵這些才上小學的小孩子,且管委會明明規定車道不能停車,他就每天停,說別人素質差,那他這種行為不就要用"爛"來形容
我朋友就說了一句諺語"奧梨假蘋果"真貼切
所以啊!算我朋友衰囉,遇到這種壞厝角,還惡人先告狀
樓上大大
像停車問題就直接請拖吊車來吊
每停一次就拖一次
還不怕嗎
而你朋友地小孩沒吵到人嗎明明就自己的小孩太吵
所以哪裡有惡人先告狀
還怪別人投訴
鄰居應該不會這麼的無聊
幹嘛要與自己的好鄰居過意不去
這是緣份一起當鄰居
我想你朋友的小孩應該是太吵了
要不就是常常在別人家門口吵
我想對方一直投訴
一定是事出有因
真得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
怎麼版上有一點火藥味
大家要心平氣和
可見小朋友太吵的問題
大家都受不了
而那些吵別人家小孩的住戶
也只是要悍衛他們根本就沒錯的立場
只是不想檢討為什麼他們的小朋友比別人家的吵
感覺的出來 社區大部份的住戶還是傾向於安靜
誰願意隨時隨地接招 相信管委會也有安排時間可以嘻鬧
這時間又有誰會去投訴呢~~
所以就如樓上大大所言 一定事出有因 那原因是什麼 當事人應該很清楚
看不過就請管委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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