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
浴室問題是當初租屋時的原況出租.所以當時的狀況他也清楚.也有告訴我說他不泡澡.但後來他還是泡了.而且也有告訴我說他有泡.可以確定是他造成的.只是他說他不知道會造成漏水.我是覺得有點故意
必竟我一間套房才租幾千元,現在要弄的好幾萬來修.還要我賠他租屋損失?
他造成的現在要維修不要他賠還要賠償他租屋損失.這樣對嗎?(恕刪)
對..你要賠償..不然就不要修..房客有權拒絕維修
如果你拿的出合約內容證明你有明講那浴缸不能用在來談吧
畢竟人家租屋付錢是要住的..不是要讓你修的
不然你當初就不該留一個不能用的東西在那
還有..租幾千和修幾萬不重要..
我家最近也有修廁所..
泥水工35000..水電另外算..
房子一個月才租5000
一年的租金就修的廁所就沒了
旦這不就是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