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ki640967 wrote:你戶籍在那, 但又出租, 無法享用自用住宅稅率.又貪房租, 又怕麻煩.....那乾脆不要出租好了, 最安心! 那是之前空半年了房子是最近租出去的怕麻煩不是怕房客 是怕他弟這樣很像房客變成二房東
郭采潔 wrote:比較擔心的是以後會不會有麻煩 如租屋糾紛之類的畢竟住的是房客的弟弟 而他並不是跟我簽約的人 租屋糾紛跟給不給入戶籍無關,不管你給不給入戶籍都會遇到~他弟非租屋人,若賴著不走,應該是算侵佔吧就想成你的房子被一個無租約關係的人或是遊民給住進去了那你應該怎麼處理~這方面就請有相關經驗的大大指教一下~
郭采潔 wrote:我的戶籍在那 但我沒...(恕刪) 租屋糾紛 跟 入籍 完全沒有關係。如果原承租人不住在那裡,那租約就重打,跟實際住的人打合約。對方如果說不方便重打,您就告訴他原合約本來就禁止出借給他人使用(文具店賣的公用版本,第八條)簡單的說,租屋糾紛就主要有兩種,一、沒付租金。二、約到期沒搬走。文具版本的內容滿差的,沒有罰責…當然沒有約束力…外面那些專門出租套房的契約就很清楚,連房間亂釘東西都有規範。
cake_pochacco wrote:租屋糾紛跟給不給入戶...(恕刪) 這個我知道只是單純想預先避掉可能的麻煩因為租約有去公證房客假如帶來麻煩是較不擔心的就怕房客解約東西搬走後 他弟賴著不走房客又說跟他沒關係 那我又要另找警察上法院...對了因為是老屋子,房客大手筆花了幾十萬整修裝潢然後過了兩個月才又說他弟要移入戶籍讓我覺得他們早有"預謀" 感覺不單純而已ie875124 wrote:租屋糾紛 跟 入籍 ...(恕刪) 這比較是可行的解決方法不過目前傾向不答應
tierralswhite wrote:不要給入籍喔,有個例子,假裝房客要求入籍,結果把屋主的房子給賣了,屋主房子沒了,錢也沒拿到,所以勸你不要給入籍喔,小孩讀書??不關你的事,反正小心不蝕本,,,,,,..(恕刪) 入籍與房屋所有權,跟本是風馬牛不相干的事。你也太扯七分上大學的嗎?
因租賃關係結束要把某人戶口遷到戶政事務所這沒有什麼問題,但需要走到這一步你也輸了因為沒有人提及這需要去多少機關及辦多少證明文件 ...........讓因商業關係的人入藉那等於打了一付個人家戶鑰匙給陌生人詳細的不多說;以免有人去做壞事台灣有一個可以在世界上拿出比的系統,那就是戶政系統連共產國家都不一定做的比我們好現在已做到了戶政、地政一體了有時你想查一下你老婆娘家有幾個成員有多少土地,都不得其門而入讓一個陌生人入藉,只要這人懂得門道,拿著你送的鑰匙要把你給賣了都不是問題;更何況土地如果你在戶藉外,除非戶長授權,不然查不到也看不到的但變成了戶藉內,就有很大的不同了不要以為只是給一個方便
搞不懂有些在危言聳聽的是有何依據??小工頭本身自己就是租客..自從有了小孩後~也沒遇過房東不給入籍過的..我們辦入籍是需要租約跟房東提供的房屋稅單影本+房東蓋章戶政人員就可以幫我們辦入籍..而且~是獨立戶口~並不會跟原戶籍合併當我們搬走後不遷籍..屋主有權強制把我們遷出~這只是一個小動作..也不懂哪裡來這麼多的高級危險???有了戶籍就能賣房子???那你也得要連地籍跟建物騰本所有權人都要同名吧...當我們找房子時~第一句話一定會問..能不能入籍..畢竟~這是房東該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