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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先進..這樣的情形我可以告他侵占嗎?


Danny0203 wrote:
事情是這樣..多年前...(恕刪)


老實說吧
是不是放在家裡佔位子,又不甘心被人白用,但人家又要拆下還你,只好....來這套?

放在公共倉庫,又沒造冊,被認為是公共財理所當然
又不是多名貴的東西,不會有人想要侵占
而且人家也是用在社區,不是私用
你再氣不過也是告管理委員會,而不是告個人
自己思考吧


zxrt2070 wrote:
大家都說千金買屋萬金...(恕刪)

小事情也要搞成這樣?
社區倉庫的物品,
管委會中沒人記得(知道)是你寄放的,
從倉庫中移出來做利用也是很正常的,
你說是你的,人家也要拆下來還你,不知道還有什麼好不高興的?
不過你拆回去後,要不擺自己家裡,要不就拿去賣家電二手回收廠吧...
管委會肯定不會再讓你借放了...

Danny0203 wrote:
1. 我是否能告他侵占?
2. 社區倉庫是屬於開放空間?
3. 住戶借放物品於倉庫是否問不到沒人的, 且當初出借人員都已換, 目前只有機電人員還在,
但他稱已忘了,並沒有造冊登記, 且也不知有否經過當時的管理委員是否同意?
..現任總幹事或管理委員等可自行拿來使用嗎?
4. 我現在要如何處理比較好!...(恕刪)

1,可以告,但不會贏
2,名義上是開放空間,但實際上管委會倉庫怎麼可以開放?
你想主張是開放空間,所以社區住戶都有權利擺物品嗎?
那倉庫一天就炸了...
3,既然是管委會的倉庫,裡面的物品管委會當然有權利支配使用...
4,要不順水人情送了,要不拆回家擺客廳或賣二手商...
謝謝各位的回應..原本那天只是想問問看.想說你都已誤用裝上了, 就算了!
只是他拍謝轉生氣! 在那邊大小聲. 當時有點看不慣..
還是感謝各位..
如果我是管理委員,當初就不會佛心讓你放,倉庫是屬全體住戶的,但是仍是管委會的私人空間,不應讓住戶堆放雜物或垃圾,除非管委會有另外公告租用規定才可以存放,否則若有像你一樣的住戶,放個1年半載,甚至3,5年,10年的,東西久了都不知道是誰的了,有一天突然想到才要跟管理委討回來,這會灰不清....
拿不到錢所以上網取暖嗎?
直接報警嘛~~~~~
Danny0203 wrote:
事情是這樣..多年前...(恕刪)
我家裡有些不看但丟了又覺得可惜的書報雜誌,下班後趕緊拿去社區倉庫給他們保管.
以和為貴吧 !!

我也相信 OP文的你 也是這麼想的

雖然當下版主的感覺不好 想一想其實過了也算了

送與不送這無法替你作決定 孰輕孰重相信版主絕對有能力自行判斷的



此外其實網路上的發言與建議 個人覺得還蠻多情緒性的發言

千萬思考後再行動 真正面對事情的人是你 未來住在那社區的也是你

"德不孤 必有鄰" 你懂我意思的 ^^

祝福你 一切順利

Danny0203 wrote:
事情是這樣..多年前...(恕刪)

我覺得一台舊冷氣捐出來做公益也不錯,為一台冷氣打官司告人,也沒得到多少好處,反而自己把氣度搞小了.上法院告自己社區的人,以後每天見面心裡多少都有些疙瘩.要不就是你很在意那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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