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_mato wrote:
建議不用理會那存證信函,直接影本拿到警局備案,
+1
我認為存證信函主要是在確定對方有收到所要告知的訊息而已
降如果真的上法院你當事人就不能以"不知道"當拖詞了
至於是對是錯應該不是以存證信函內容為準則
雪妖 wrote:
地點:新北市新莊區
...(恕刪)
雪妖 wrote:
今天婆婆收到一封存證信函,內容我大約看了一下,意思是說,他的五樓加蓋是因為壁癌嚴重,為了住戶著想,所以加蓋,現在因為被舉報違建拆除了,要我們整棟樓共十戶一起負擔他的工程費用,還附上了工程的報價單,共四十四萬多元,一戶要四萬四千多元。
請問我們無視那張存證信函會怎樣嗎?需要做什麼動作自保呢?
...(恕刪)
雪妖 wrote:
該住戶確實是想玉石俱焚,對面的五樓也想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