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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賺社區契約用電基本費~~~~~社區居民成了大頭

al36882008 wrote:
原來是契約用電錯了10年~~~~~



這應該是管委會的問題吧!
都10年了,不用精算也知道用量吧!


約少了,用超過會罰.
約多了,用少又可惜.

結論,公寓or透天!!
非營業用電 也有契約容量的問題嗎@@
al36882008 wrote:
是真的有精算軟體可以賣給所有建商或水電行嗎?

有嗎?不可控制的公共用電哦!...(恕刪)



如果最高需量很穩定,簡單的評估,可以用excel來算
也可以請台電幫忙估算(通常是近一年歷史記錄的最佳值)

另外,公共用電並非全然不可控制
敝社區分析尖峰最大需量發生原因
錯開部份設備使用時間+照明節能
契約容量從200kw降到32kw
實際尖峰最大需量,99年2月77kw,101年2月降為24kw


自己社區的權益要自己爭取


社會制度是建立給民衆自己去爭取的,生活中有多少要去爭的........
包括水电費嗎?

如果國家制度用電基本的生活,也要爭取叫做權益,不用請高官來了。
更不用付薪水給公務員了因為靠自己去爭取,這是在說什麼~~~~怪

請翻閱任何公寓大廈管理條約,不多辯。就『契電』二字看在那出現過..

上述這句話很悲觀,社會制度是要被接受討論的!
勿用官僚式的責怪民衆權益怪自已不夠專業爭取
最終耗電量是專業人員才明白

非要引用電信合約。是的電話費用有很多選項權剌決定費用的義務

月租費制度真的完全沒有爭議?NCC說了什麼?電信費用貴在排行第幾名呢?

以量制價很簡單的想法。用的多交的少,用的少交的多,自己決定單價,明白易懂!

大大一直強調商業化手法是政府手法要學習的公民教育!

你要搞清楚,台電的虧賺,是全民要買單。台電沒有義務教育民衆節電節費嗎!

為什麽不請台電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不要拿公帑預算去補公司虧損。

電信公司是商業式方式經營。合約制有雙方權益及義務,

民生用電是政府國營政策,絕不是商業基本費量大便宜,量小就貴

完全背離全球環保政策,停留在商業獲利為目標!

硬塞此說法用在水、電、油、所有民生生活相關的做法

恰當嗎!如寒冷地區國家,試試看這種言論帶來的社會動亂。

我相信沒有電話可以生存,試試看沒有『電』會怎麼樣











感覺樓主在跳針

但再怎麼跳針錯的不會變成對的

不想用便宜的契約電費就改為用多少付多少啊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拿環保和民權主義大旗出來也沒用

還是得和你說一聲有些是該自己注意的下次要注意啊
不會有電錶或公共用電,台電就把它改成契約用電
這要申請的

所以先查出來,當時誰申請的吧。

LordMichael wrote:
感覺樓主在跳針

但再怎麼跳針錯的不會變成對的

不想用便宜的契約電費就改為用多少付多少啊

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

拿環保和民權主義大旗出來也沒用

還是得和你說一聲有些是該自己注意的下次要注意啊


+1

明明就是樓主社區管委會的問題
扯到台電 國家制度 環保政策幹嘛
如果真要說環保政策
電價絕對比現在更貴

東扯西扯 講話東跳西跳
文章句子有些意思真的很不通順,
要看好幾次才懂

"如果國家制度用電基本的生活"
如果國家基本的生活用電制度

"勿用官僚式的責怪民衆權益怪自已不夠專業爭取"
勿官僚式的責怪民衆專業不夠,自已權益不自已爭取

大大一直強調"商業化手法是政府手法要學習的公民教育"
這句我不會翻了....

請順一下句子,寫大家都看的懂意思的文章好嗎?

到底是台灣電力"公司"
而不是台灣電力"局".
只要不是蓄意欺騙,營利導向有何不對?

要是貴居委會申請了高容量.
你知道台電要多增加多少設備在貴社區嗎?還是您認為只要拉一條延長線就可以了?
增加了設備開支不應該保有基本的回收嗎?
還是說貴社區增加的設備要全民來付?

不喜歡引用電信?
那要是2個人想租車出去玩,跑去訂台遊覽車,而不去叫比較適合的小轎車.
費用偏高了,該怪租車公司?還是怪租車的人?
還是說原本預期有40人去玩,訂了40人座的遊覽車.結果只來2人.
怪租車公司黑錢?派大車不合環保?
這是申請者的問題吧?

這些規矩舉世皆然吧.
很明顯該社區沒人看電費單,如果尖峰時間用100kw,申請了200kw,那當然把他調低,但要注意,契約容量可以轉售,或是暫時調低,不要直接取消
社區管委會的問題+1...
我們社區七年前成立時就有針對契約電價計算
第二年就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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