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kebat wrote:
這種問題遲早要發生的
管委會要積極面對
是"面對"統一格式,而不是"禁止"

不想蓋的人不要蓋, 要蓋的則統一格式.
shakebat wrote:
不要不懂裝懂
你到底懂不懂前院停車的屋型
還是你沒買過房子?
沒買過房子有看過房子吧?
只要不"包"起來就是合法的!
mobile 上還真多嘴砲一族~!
...(恕刪)
rkky wrote:
道路 或者私設通路
甚至迴車道 就是建照申請時 是通路
即使是私有也不能違反使用 變成停車位
....
類似巷底的住宅 圍成停車場 其實應該都有問題
住戶買了應該是冤大頭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