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55&t=2112175&p=6
使用執照的造價是不準的,
那個只是使用法定工程造價來計算,
不是實際發包出去的價格。
你可以google「台北縣建築物造價標準表」,
台北縣在民國96年,
11~15層RC,每平方米只估價1萬,
16~20層RC,每平方米只估價1萬1千,
算出來當然一坪造價是3.5萬啊。

使照上面的造價事關房屋稅、契稅與建築師設計費,
建商與屋主當然是列越低越好,
台北市訂那麼高,為的是多收點房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