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第12款 規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
第6條第5款 住戶應遵守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第16條第4、5項 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住戶違反規定時,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或按規約處理,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得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
第47條第2款 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也就是說,大樓如果有管理委員會的話,應該都訂有管理規約,可以請委員在規約中增訂相關規定,住戶如有違反規約屢勸不聽的話,可以請管理委員報給縣(市)政府主管機關處罰,主管機關一般來說應該是都市發展局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罰金比前面大大所提的社維法第72條高出許出。以上資訊希望有所幫助~
白天也叫.凌晨也叫 早上五點六點就把我叫起床...說真的 這種精神哄炸.是沒遇過的人不知曉得
凌晨三點去狗主人家按門鈴 一個年約80的阿公出來應門..我說你們的狗很吵.一直叫可否把他牽進屋內
換來回應就是..狗要叫我有什麼辦法.不然你叫怹不要叫呀.門甩了就進去了
也有凌晨報警過.屋主不開門.員警跟我說他也沒辦法.請我們自行搜證,
從晚上12點到早上八點一路叫到天亮.長期下來..真的很想把那支狗殺了
前面有人提到..不要發言一些造孽的建議,或使用傷害狗的武器(巧克力 彈弓)
我很清楚狗是一條動物,是一個活生命.我也養過狗也很愛狗.
但我不會讓他這樣子亂叫或是引嚮到別人時我會特別的注意
但是對於這樣天天給我精神壓力的狗...我們人權又在哪..我們的傷害不如一條狗嗎??
講坦白的我拿過花瓶..煙灰剛往他們家丟過.我家右邊的人拿過連發的BB步槍掃射他......
左邊的拿衝天炮射過他們家 但我們從不對著狗打.只打著屋主家的大門或之前的柏油路或者是狗屋...
讓他受點驚嚇好讓我們有個好眠..我不懂當我們人權受損時又一堆衛道人仕要求狗權
狗是活生生的生命沒錯.我們沒有虐待他.只是在他門口製造一些聲音讓他安靜
如果能溝通.大家街彷鄰居何必生這麼大的氣去嚇那雙狗.而主人確相關無事的在家裡睡覺
難道人的精神壓力生命就比一條狗不如嗎??? 當你的小孩被狗咬時.請問你要打到他離開還是...
在旁邊拿餅乾請他不要在咬你小孩..狗權拿來跟人權平等時..
那.....(很想一連串的髒話出來) 請各位自行帶入吧
如果還是有愛狗人仕認為不因該製造聲嚮讓他安靜.而你又有更好的方法..
麻煩你PM我;..我帶你去我家請你幫我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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