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從窗台滲水進來那應該跟外牆沒有關係如果是外牆裂縫那確實是管委會要負部份責任所以你要先釐清到底是哪裡漏水這樣才能找到真正要負責的人因為你必須在六個月之內發函給這個人如果你真的覺得麻煩建議你全部一干人等全部都發存證信函通知否則過了六個月你只能吞下去自己修如果通知後大家一樣都不鳥建議你先自己修然後再聲請調解
巧克力蛋捲 wrote:上一任屋主要負責漏水保固有半年 nobunaga1978 wrote:大樓外牆滲進來算大樓的 我之前就遇到這樣的情形,屋主跟仲介說算大樓的大樓說,這看不出誰的責任,外牆也是你家, 要鑑定搞的我煩死了..自己花錢了事另外我好奇國外的住宅也都會漏水嗎?怎麼感覺台灣的房子幾乎都有漏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