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man2742 wrote:汽車停車位花錢買的~...(恕刪) 我沒說清楚不好意思><有平車的住戶當然機車也能停機車位,管委會是"希望"並不是強制規定,並且有提出方法,例如機車清潔費100元,但你停在自己的平車內,他不會收你機車清潔費,只算你平車清潔費的費用,這樣有平車的住戶可以省下機車的費用,也可以有多的機車位讓別人停.
地下室的汽車停車位使用人連同停車位+車道屬個人使用權(可買賣)已算進買賣的坪數內了....實沒有公共空間若沒有買車位的住戶....可以說是沒有地下室的使用權...因為他們的房子坪數並不包含地下室車道與車位大家都心想算了..不計較若要計較....就真的吵不完
我是魯夫 wrote:地下室的汽車停車位使...(恕刪) 大大說的滿有道理的耶.不過跟規範有點衝突.一般的管委會除非是一車停兩台(壓線)或是嚴重擋到消防器具.通道外是不會有太大的強制行為.而一般機車也會停在自己車位旁邊.對其他人不會有太大的影響(但還是違規)...
能不能停機車有好有壞端看管委會解釋要想改變狀況請掌握管委會掌握管委會等於掌握制訂社區行政之權利這是規則又不是選總統選立委找幾個好鄰居出來一起壟斷管委會不就規則隨你們訂了嗎?-----------------------------最討厭不站出來當管委又愛在那邊亂叫的住戶了
如您所言什麼叫好的管委會不外是社區住戶素質都好光靠管委會運作是單向的大部份的管委會是不支薪的總之住大樓就是人人素質好,因為素質好的人會自律素質好的帶領大伙上天堂喔,不好的就x的等(夏天大家最愛吃什麼冰啊)
樓主應該是被那些要求很多的管委會修理了才會有這樣的疑問 樓主應該也在管委會討論過停車位的問題而舌戰過眾委員吧樓主遇到的問題是目前社區停車場管理的兩難 很多人認為社區停車位不能停汽車以外的車輛也不能放私人物品所以訂了很嚴的"社區停車場管理辦法" 不准這樣不准那樣 但車位也是大家花很多錢買來的"約定專用"空間如果太嚴了也實在很無情 法院的判例按照情況不同 正反兩造各有勝負 要看法官的自由心證與社區不同的狀況而定我自己幹了好幾任的管委會的主委 不同地區與社區有不同管委會的生態 基本上主導管委會的人也不見得是剛開始樓主講的那樣偏激 我也不符合那幾個要素(雖然我也算退休了但我才41歲不算LKK也不能倚老賣老) 那種婆婆媽媽的想法 我也是擋得很辛苦 還好我有個殺手鐧就是 如果要堅持這個議題 請某位委員下任做主委就可以堅持這個議題 大家也不苯 死道友又不死貧道 具爭議性的議題要處理總是很困難 幹主委的有時必須要有不為的承擔 要不 不在場的 或是沒聲音的就倒楣了以前很多住戶對管委會都有疑問認為"黑箱作業" "亂花錢" 但真的來開會與了解以後很多人都很訝異 管委會的運作根本不是這回事(我們的管委會有這類的狀況) 我們管委會的成員也都是在社會上有些歷練的而且關係到自己的利益 對很多事的處理也是儘量用智慧去處理 我個人很高興至少目前社區事務的處理還算可以
大大你好對於你講的很多部份其實雖不中亦不遠矣小弟我將小折停在自己汽車後方但是當然還是在自己的停車格內卻常常被貼上警告單..我只是不太能明白在完全不妨礙其他住戶的前提下為什麼不能善用自己用錢買來的空間 ?對於優質社區的定義......我已經迷惘了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樓主應該是被那些要求很多的管委會修理了才會有這樣的疑問 樓主應該也在管委會討論過停車位的問題而舌戰過眾委員吧...(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