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rumans wrote:大大~~那如果是停2部汽車呢~!??~ 停2部汽車肯定是違法. 就算停T字法也一定是會越線另外 如果汽車停車停多部機車的話 只要不越線理論上是不違法但如果想反制的話 就增收清潔費 以輛計算停6台就收6輛的清潔費這樣就可保障其他住戶權益~~
atrumans wrote:沒有多收費用~~~~...(恕刪) 管理員是指社區主任委員嗎?那就是社區本身的住戶囉?開會去講呀~~人不會走過去歸不會走過了,但是這樣占同社區人的便宜是不對的呀~~而且你這樣亂停會讓社區的房價變低耶~~palapala~等等之類的。通常同社區之間大多用溝通的啦,溝通不良再動法也很耗費心神,但若是管委會請來的人,直接說不行就好了,不服就砍囉…
slay wrote:管理員是指社區主任委...(恕刪) 大部份住戶都很優~~~都以和為貴~~~~所以看在眼裡~~~也不想多說~~~像這樣發表意見的~~~~都被歸為找麻煩~~冷嘲熱諷~~的人~~~但是~~~我們是要社區朝更好方向發展的~~~只好在01上來表達意見~~~~發發牢騷~~~
如果一個車位大一點可以停兩部 SMART,那就停兩部?那法規檢討及登記時算一部或兩部?如果在地下室,車輛的數量影響需設雙車道或單車道以及地下室排風排氣的規定而對一些使用獎勵條件或超高大樓,又關係它的獎勵條件及環境影響評估對一般建商所販售的大廈而言,通常一定把可停車數量利用到極限就算你的車位是建商所謂的大車位可以停兩部只要用建築法規停車位及地下室車道及消防法,還是可以把它打回就是一個車位
paxson26 wrote:停2部汽車肯定是違法. 就算停T字法也一定是會越線另外 如果汽車停車停多部機車的話 只要不越線理論上是不違法 在法律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機車也是汽車,如果停兩部4輪汽車是違法的,那麼停兩部機車也是違法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說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不就代表你不能限制他停放幾部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