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bal wrote:
水電師父表示有兩種方案:
1.從他們家牆腳挖一個洞,鋸開水管後,再伸手進去轉彎處把堵塞物清除。
2.從我家把那段水平明管鋸開,再伸手進去轉彎處把堵塞物清除。
現在樓上住戶不想開挖他們家的牆壁及地板,想說從我們家天花板施工比較快。
並且搬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六條:"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如果他的選項只有一個, 那當然要配合才對 (既合情, 也合法)
既然他的選項不止一個, 偏偏又選擇對别人不利的方案, 如果我是你, 我是不會配合的... (不合情, 合法嗎??)
法律上, 這個狀況是符合 "必須進入或使用" 的嗎?
選項不止一個的時候, 這個所謂的"必須" 是成立的嗎??

如果從他家裡維修費用會高很多的話, 那就讓他修吧, 請他負責修好後要把你家裡恢復原狀
樓上有惡鄰真是倒楣~
這件事,就法律面來說,9樓網友說的似乎是正解。
剛剛詢問懂法律的朋友,也是表示這條法律的意思是指對方無其它方法可以
排除堵塞,唯有進入你家維修才能排除時,樓下的才必需要配合。
也感謝,其它網友提出的建議,如防水層破壞造成日後漏水等問題,
看來大家都比較深思熟慮,我會注意一下。
若當初樓上的態度很好的話,或許我們家會同意讓他做。
問題就出在,樓上的一開始就擺出要以法律來壓人的態度,
而且問題剛發生的時候,要請人來看管線也沒下來打聲招呼,
直接請水電工來我家按門鈴,表示說要看我家天花板的走管。
搞的好像我欠他一樣,令我們感到很不舒服。
麻辣天 wrote:
如果是我,我會讓他修...(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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