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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台外推]公家機關也治不了,怎麼辦?


蘿蔔頭 wrote:
我請建管處來看了,一樓鄰長太太仍然依然故我,爬上二樓來搞花圃
花盆/水塔/違建,也都沒有撤走
本來她有挪走一些花盆,昨天又搬上一個新花盆
還有搬一大包肥料(大型防潮箱)上來,放到我陽台下方
READY準備著

環保清潔隊說有來看,有回信說,沒有髒亂呀,就沒結果了
建管處來看,派人拍了照後就回去了,回信說會再處理,都沒下文

新北市應該不少這種外推的住家,但是爬上去公共露台種植[開心農場],真的很不應該

...(恕刪)


>>>

看周圍的建物型式

應該都有30年的屋齡

所以算是一樓的舊違建

一樓應該是認為

違建屋頂是自個加蓋的

所以屬於自己可以支配的範圍

個人認為很難去約束對方

>>>

版主是第三任屋主

買屋前

這些花盆 , 水塔應該就存在吧 ?

既買之 , 則安之

換個心態 , 弄好里鄰關係

才會住的愉快

>>>

版主未經他人同意

私自將他人的肖相及生活錄影

影片對人臉也沒有特別處理

會有侵犯穩私權及妨害祕密之罪嫌

也不太好

>>>

善哉 ! 善哉 !

冤冤相報 , 何時能了





無效嗎?

請連結馬英9fb

再附上哪個公家機關不處理的..

肯定會有解決之道
GCC2006 wrote:
人善被人欺


人善被人欺 +1

不過感覺上版大您蠻有善念的,我提出一些想法與您分享,
植物、小動物皆是萬物,本有權生存於世,
皆因人類自私與無知,將自己封閉於水泥磚牆中,除蟲務盡。
人圖自身舒適與便利,已傷害萬物而不自知,甚至視為理所當然。

以上,是我媽的灌輸給我的觀念(我媽虔誠到近乎迷信),我雖不能接受,
但我略能體會其中道理,所以遇到困難的時候,
轉念想想,山不轉路轉、事不轉心轉,心情會好一些。

版大雖然生活受擾,但植物製造氧氣,對身體有益。
蟲害、噪音、干擾,不知大大您能否與鄰居商量翻土時間、環境維護等等,
是否能討論出一個利他也不影響你的模式。

如果真的不行,來明的,只好走法律途徑了,畢竟人類社會中,
違法就是違法,哪管得萬物那麼多,他是鄰長老婆,想必有些背景,
若他是藍的,就找綠的議員來挖吧,反正找他的敵人來挖就是了。
若是來暗的,幫盆栽灑些漂白水(很多蟲怕這個味道)、鹽巴(這個最便宜)、鹽酸、通樂之類的藥劑
盆栽保證死光光,你種一個掛一個,來兩個掛一雙。
我想版大不會用到暗的...

祝福您了

jimmy1 wrote:
無效嗎?

請連結馬英9fb

再附上哪個公家機關不處理的..

肯定會有解決之道
...(恕刪)


>>>

請行行好

讓 總統大人 , 去管治國的事

>>>

這種小事

頂多找新北市長 朱立倫

去新北市官網 , 就有首長信箱可以投訴

另外前市長

每周還是每月忘了 , 都有開放一定時間

可以跟 市長一起喝咖啡 (市民有約)
不如幫他把他搞的更美觀一點,變成你家的 View 也不錯!
SORRY..剛剛沒有看清楚前面。
所以發錯文...
老實說小弟第一個念頭也是用除草劑。不過看來樓主是個慈悲的人,應該只能用溫和的手段。
先協調看看,沒有用的話就走法律途徑解決,只是個人覺得走到法律這一步,往往是兩敗俱傷,
自己必須花費時間,最後有沒有好結果還不一定。

社會上自私的人還不少,看影片中婦人的心虛樣,其實她自己也知道理虧,只是還是想佔點便宜。
樓主既然是學佛之人,不如放開心胸(小弟先承認自己做不到),勸告無效就算了。
反正以佛家的觀念來說,因果循環,報應不爽,或許未來您的鄰居會以另外一種方式把她佔的便宜還給您。

小弟以前的鄰居也是喜歡佔別人小便宜,常製造噪音讓其他的鄰居都受不了,勸告和叫警察都沒有用。
最後我是認了,搬家了事。搬家之後才突然發現原來生活可以這麼 "平靜"。
因為若是老公寓(85.6.30以前)是有可能取得該部分的所有權,
所以首先你必須確定對方有無該部分的單獨所有權,若有,樓主其實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若沒有取得該部分所有權,簡單講,若她是使用公設部分,那麼她的問題就比較大了

就民法而言,因為公設不是只有她一個人的,而是"全部共有人的",所以任何一個共有人都可以對她主張拆除其占有部分並要求損害賠償給共有人全體

在刑法部分,若她的擴建已經占用到公設的部分(含建築物所在基地地面),她會有竊占罪之嫌,而竊占罪則屬公訴罪,共有人得向地檢署提出告訴,非共有人則得提起告發

另外拍攝該名女子的活動是否有妨害秘密侵犯隱私之嫌?
從本案來看應該不該當
因為是否有侵害隱私之嫌應該從主客觀兩方面進行分析
主觀上,必須該名女子有想保留該部隱私或不想讓他人知悉其活動內容的期待,本例之中或許該當
有問題的是客觀部分,因為客觀部分必須要有對其行為不會被窺探的合理期待可能性
從本案的部分資料來看,該名女子似乎處於一個開放空間之中,四周亦無足已遮蔽其活動的遮蔽體,因此在客觀上應該欠缺對於其行為有不會被窺探的合理期待可能性
簡單講,就是客觀上,路人或著四周建物內居於高處之人,不用費什麼太大的力氣,都很有可能看到她在做什麼.

隱私權有問題?
A:影片有處理馬賽克過
Premiere 55級馬賽克以上

客觀上,大家都看的到她
A:是的,每個鄰居都看得出她的罪行,但多半附和她,不敢得罪她,
有的人還學她放花盆....冏
她還開家庭理髮店,那個水塔,都是用來「提供客人洗髮」
她現在把近一半的盆栽丟到隔壁的鄰居家,因為他們也有外推,隔壁1.2樓真的很倒霉
但是她就不敢爬到別人的陽台去玩「開心農場」
隔壁二樓是天主教,對她也太寬容了,但是因此,隔壁二樓和我的關係也很平淡

妨害祕密?
A:妨害秘密,是王太太,不是我,我被她逼著客廳都拉上窗簾了,是她妨害我,客廳都變得暗暗的
連她自己平日都把一樓玻璃大門緊閉,也不喜歡人家往裡面瞧
有時晚上七點多,我洗完澡出來,她就站在外面,動也不動,後來我是是看到黑壓壓的人形,被嚇到
連晚上幾乎在光源陰暗的「零照度」時,她也能夠爬上來,這叫照顧花圃嗎?令人疑惑
有一次我刻意關燈,發現她在陰暗中,把頭轉過來,向著我客廳,瞄來瞄去,真的很不正常

網友說以前就有看過她
A:是的,直至今日,好幾年了,她的「開心農場」,又打算拓寬了
搬了不少工具上來後陽台違建部份,連前方都加上一個新的花盆

建管處有說「備案待拆」,那就表示後陽台,真的是大違建
但時至今日,一點用也沒有,只見她私欲翻騰,又想故態復萌
而且那個水塔是快160公分成人的高度

有一次下午雷陣雨,她沒穿雨衣,還站在外面,起立蹲下,我還好心想拿雨傘給她,她說不用
平常不只這些噪音,還有拖花盆,花盆重擊在地上的重低音等等...
目前只能積極蒐證,希望有單位能勸退她

她和我媽說:「我以前就這樣子了」,說的理直氣壯,
意即...以前我就這樣子擾鄰了,你奈我何...

(這幾天再把她準備好的新工具,拍出來給大家看)
版主 , 你可以繼續再婦人之仁 , 或是繼續高尚的慈悲為懷 ,

除非這傢伙自己摔死了 , 否則你就繼續忍下去吧 !

這種人是不可能會醒的 , 你省省吧 !

你要期待那些官 , 也省省吧 !

我說的很直接 , 但就是有你們這些人的縱容 , 才會讓垃圾有恃無恐 ,

請先檢討自己的態度吧 ! 該硬就要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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