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公司派員來查看後, 說明水錶(應該)無誤, 而我也請他幫我留意, 自上次抄錶後, 到目前為止, 是否還有度數暴走的現象, 結果, 用水量似乎已回覆正常...
因為要上班, 我也沒那麼多時間再追究原因了, 只好認賠了事; 不過水公司(中壢營業所)抄錶股的王先生, 很有耐心地逐一回答我的問題, 還是很感謝他... 重點是, 他主動幫我減免清潔規費$436, 算不無小補...

最後附上水力公司的來信, 供大家參考.
有關您2011年3月7日網路致本公司便民信箱,反映水費暴增問題陳情處理乙案,茲將查處情形說明如后:
本區中壢服務所於3月10日派員現場複查1667度抄表正確,複查當時並無發現貴戶內線設備有漏水現象,經查99年11月11日~100年1月11日用水期間有發生內線設備漏水致水量增加情形,並已修妥請加強檢測內部管線及注意用水情形,以免日後再發生漏水問題。依公司規定申請減清潔費,且一年內不得再申請減免。其漏水增加水量部分可減免清潔處理費,依前兩期(99年12月及10月)平均用水量41度計算﹝(49+32)÷2﹞,100年2月份可退清規436元整﹝588-152﹞,已與貴用戶說明,並將自100年4月水費應納清規中逐期扣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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